“中央空中交通管理委员会”首次亮相

据4月1日央视新闻联播消息:3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中央空中交通管理委员会主任韩正前往民航局空管局运行管理中心、航空气象中心、航行情报服务中心,调研了解我国民航运行管理、气象服务、航行情报服务等情况。

韩正指出,空中交通管理是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航空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提升国家空中交通管理水平,为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要科学编制“十四五”有关专项规划,统筹把握当前和长远,合理设定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举措。空中交通管理的专业性技术性很强,不能有任何疏忽,一定要尊重规律、尊重科学,不断强化能力建设,确保空中交通安全平稳运行。要瞄准管理中的短板弱项,加强资金保障,提升装备设备水平,全面增强空中交通管理体系支撑保障。要加强协调配合,以改革推动发展,为把我国建设成为航空强国作出更大贡献。

这是中央空中交通管理委员会,在公开报道中首次亮相,韩正兼任该机构主任。此前,我国空管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为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简称国家空管委)。

制定于200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规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领导全国的飞行管制工作”。新华社发自2004年5月的《谁持彩练当空舞:我国空中交通管制发展历程》称:“1986年1月30日,邓小平同志批准成立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国务院副总理任空管委主任,统一领导全国的空中交通管制工作。”

2016年6月,中国政府网发布制定于2008年的《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设置的通知》,通知明确: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系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具体工作由总参谋部承担。

与国家空管委的上述架构设置相比,最新亮相的中央空中交通管理委员会,有三个鲜明变化。

其一,机构规格由隶属于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调整为中央机构。

其二,机构负责人调整为中央政治局常委兼任。

其三,“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中的“管制”二字,调整为“管理”,即“中央空中交通管理委员会”。

上述三大变化,有一个大背景。

近年来,我国一直在推进空域管理体制改革和空域精细化改革、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湖南、江西、海南等地先后开展了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去年7月、12月,国家空管委办公室副主任马欣曾分别到江西、湖南调研。在湖南调研时,马欣强调,“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十四五’规划发展的重要内容”。前不久发布的“十四五”规划纲要“促进国防实力和经济实力同步提升”部分,也明确提出,要推进空中交通管理改革。

(来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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