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伊拉克大使馆、中国驻圣彼得堡总领馆同日发布通知,赴华健康码申请要求变更

6 月 22 日,中国驻伊拉克大使馆、中国驻圣彼得堡总领馆发布重要通知。

关于乘商业航班自伊拉克出发赴华健康码申请要求的注意事项(6 月 21 日更新)

6 月 22 日,中国驻伊拉克大使馆发文称:

一、驻伊拉克使馆已于 5 月 18 日发布《关于调整乘商业航班自伊拉克出发赴华健康码申请要求的通知》(参见 http://iq.china-embassy.gov.cn/chn/lsfw/202110/t20211023_9653327.htm),为便利广大赴华旅客更好理解健康码申请的新要求,现以问答形式就有关注意事项重申如下:

(一)申请健康码需要进行几次检测?

目前,所有赴华旅客均须进行 " 双核酸 + 抗原检测 "(登机前 48 小时内、24 小时内各 1 次核酸检测 + 登机前 12 小时内 1 次抗原检测),取消除此以外的其他核酸检测、血清 IgM 抗体检测要求。

(二)应该如何进行 " 双核酸 + 抗原检测 "?

" 双核酸 + 抗原检测 " 须前往我馆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名单见附件一)。

" 双核酸 " 检测须前往 2 家不同的检测机构进行,其中一次须在巴格达纳赫布国际专业实验室、拉亚中心实验室或卡尔万疾病分析实验室进行。

" 抗原检测 " 须前往巴格达纳赫布国际专业实验室、拉亚中心实验室或巴士拉阿维尔疾病分析实验室中的一家进行。巴格达纳赫布国际专业实验室、拉亚中心实验室表示,可为自伊赴华直航航班旅客在巴格达国际机场设立临时抗原检测点,旅客可在登机前至少 5 天致电预约,请旅客务必提前同有关实验室联系预约,以免延误登机。

(三)对于 " 双核酸 + 抗原检测 " 的采样时间、检测报告有何具体要求?

登机前 12 小时内抗原检测,登机前 24 小时、48 小时内核酸检测指采样时间,如航班值机时间为 6 月 28 日下午 3 点,应于 6 月 28 日上午 3 点后进行抗原检测采样,6 月 27 日下午 3 点后进行登机前 24 小时内核酸检测采样,6 月 26 日(含)后进行登机前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采样。

相关检测报告必须标明具体到小时的采样时间,必须盖有检测机构公章,或附带可识别的二维码,请务必提前同检测机构沟通,确认报告符合要求。

(四)是否需要进行登机前隔离观察和闭环管理?

目前,中资企业项目人员(含中央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包括以伊拉克为始发地的临时出差人员)回国,须在登机前 10 天进行隔离观察和闭环管理,并上传企业 10 天隔离承诺书(模板见附件三)。

对于其他类型人员,目前不要求进行登机前隔离观察和闭环管理,建议登机前尽量减少与外界接触,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五)完成相应检测、隔离后,应该如何申请健康码?

所有赴华旅客在 " 双核酸 " 检测报告出具后即可申请健康码,如航班值机时间为 6 月 28 日下午 3 点,6 月 27 日下午 3 点后进行登机前 24 小时内核酸检测采样,6 月 26 日(含)后进行登机前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采样,上述两次核酸检测报告出具后,即可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 " 防疫健康码国际版 ",按照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应材料。

(六)申请健康码时,相关检测采样日期应该如何填写 ?

请填写第一次核酸检测(登机前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的采样日期。如航班值机时间为 6 月 28 日,6 月 26 日进行第一次核酸检测采样,检测采样时间应填写 6 月 26 日。

(七)申请健康码时,应该上传哪些材料?

1、登机前 " 双核酸 " 检测报告;

2、飞机机票行程单;

3、有效居留证明(签证页、居留证等);

4、企业 10 天隔离承诺书(模板见附件三,仅中资企业人员上传);

5、疫苗接种证明(如有)。

对于有感染史、密接史、疑似症状,以及核酸、抗原检测阳性人员,除上述材料外,还须额外上传其他相应材料。(参见问题九、十、十一)

(八)申请的健康码为何是蓝色,登机前何时会查验 " 蓝色健康码 " 和其他材料?

" 蓝色健康码 " 表示申请人符合除登机前 12 小时内抗原检测外的其他要求,航司将在值机时查验我馆审发的 " 蓝色健康码 " 和抗原检测报告,符合要求者方可登机。

(九)有感染史人员应该如何申请健康码?

有感染史人员,指曾确诊患有新冠肺炎,或虽未确诊但核酸检测为阳性者,申请时除满足相应有关规定外,还应上传以下材料:

1、两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采样时间至少间隔 24 小时);

2、上述第二次核酸检测报告出具后,至少进行 6 周自我健康状况监测;

3、6 周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后,(距上述证明中最晚出具日期已满 6 周),进行核酸预检测(两次,交叉,间隔 24 小时以上,采用鼻咽拭子);

4、核酸预检测结果阴性的,进行为期 14 天的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填写有关表格(见附件二)。

(十)有密接史、疑似症状人员应该如何申请健康码?

对于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人员,申请健康码前 14 天内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疑似症状,或核酸检测结果 Ct 值处于灰区区间,我馆不能审发健康码。申请人须进行 14 天隔离和健康监测,监测期间第 1、4、7 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方可重新申请健康码。申请时除满足相应有关规定外,还应上传以下材料:

1、登机前 14 天《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见附件二);

2、监测期间第 1、4、7 天的核酸检测报告。

(十一)核酸、抗原检测阳性人员应该如何申请健康码?

如任何一次核酸、抗原检测阳性,应立即中止回国安排。

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参照问题(九)办理后续。

抗原检测阳性人员,应尽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的参照问题(九)办理后续,结果阴性的参照问题(十)办理后续。

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此前,伊拉克民航局发布通知称,所有 12 岁以上外国公民出入境伊时,须出示包含二维码的国际疫苗接种卡,证明本人至少完整接种过一种新冠疫苗。因健康原因无法接种疫苗者,须出示相关医疗证明、登机前 72 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请在伊中资企业及人员及时关注伊防疫政策最新动向,建议提前向航司、机场方面咨询了解情况。

(二)健康码申请要求系根据目前疫情形势、奥密克戎毒株变异特点所作安排,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和境外输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我馆将综合考虑当事人健康状况后决定是否发放健康码。

(三)我馆将第一时间审核健康码申请,请提交申请后耐心等待,无需通过电话、邮件催询,以免占用工作资源,干扰审核进度,最终影响本人或他人行程。

(四)相关企业及个人应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一旦发现伪造、作假等不当行为,我馆将通报国内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惩,并暂停对有关企业和个人审发健康码。

(五)驻伊拉克使馆再次提醒,国际旅行感染风险较大,建议 " 非必要、非紧急、不旅行 "。

(注:附件一、二、三需前往大使馆官网下载)

中国驻圣彼得堡总领馆发布关于调整外国人赴华签证政策的通知

6 月 22 日,中国驻圣彼得堡总领馆发布通知称,自即日起,中国驻圣彼得堡总领馆适当调整赴华商务、工作、探亲等签证办理要求,有关申请流程和受理范围如下:

一、申办流程

1、请登录 http://cova.mfa.gov.cn,在线完整、如实填写签证申请表,并登录 http://avas.cs.mfa.gov.cn 预约送签时间,预约成功后请打印《中国签证在线填表确认页》、《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和《中国签证申请在线预约凭证》,并在上述确认页和申请表第九项签字确认。

2、因疫情防控需要,请严格按预约时间来我馆递交签证材料,凭上述《中国签证申请在线预约凭证》进入签证大厅。

3、领取签证时请务必携带我馆开具的取证单进入签证大厅。

二、受理范围

1、赴华工作的外国人,申请 Z 字签证;

2、赴华从事经贸、科技、体育、文化等活动的外国人,申请 M 或 F 字签证,需提供中央国家机关、央企、省级人民政府外事和商务部门、市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出具的 PU 邀请函;

3、赴华长期或短期探亲在华工作的外国人的外籍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配偶的父母,申请 S1 或 S2 字签证;

4、赴华家庭团聚或短期探亲中国公民及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申请 Q1 或 Q2 字签证;

5、赴华乘务人员,申请 C 字签证;

6、高端人才,申请 R 字签证,需持《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凭亲属关系证明申请 S2 字签证;

7、赴华从事外交、公务活动的外国人和亲属。 申请上述签证人员,需按《申请办理中国签证须知》(http://ru.china-embassy.gov.cn/lsfws/qzyw/qzxz/201308/t20130829_3159828.htm)准备相关材料。

三、特别提醒

1、为避免因长途旅行造成疫情传播风险,请按照所属领区就近向中国驻俄使领馆申请签证。

2、签证申请人原则上均应接种中国、俄罗斯或世界卫生组织批准紧急使用或上市的新冠肺炎疫苗。

3、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14:00-18:00 可拨打电话 +7-812-714-27-11 咨询签证事宜,邮箱 4951727@mail.ru 不再受理签证预审业务。

4、为有效阻止疫情传播,请在来我馆途中及递交签证材料时务必戴好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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