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旗下福州航空为郑州、南京进出港旅客免费办理退改服务

为全力支持郑州抗汛工作以及配合南京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协助受影响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现发布海航旗下福州航空专项退改规定。对于已购满足以下条件的福州航空涉及郑州、南京进出港国内航班机票的旅客可享受免费退改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1适用范围:

郑州—在2021年7月20日(含)之前已购买且乘机日期为2021年7月20日(含)至2021年7月22日(含)的国内客票。

南京在2021年7月20日(含)之前已购买且乘机日期为2021年7月21日(含)至2021年7月31日(含)的国内客票。

2、适用航班:由福州航空实际承运的涉及郑州、南京进出港国内航班和福州航空为市场方的涉及郑州、南京进出港代码共享航班。

3、适用票证:666国内票证以及使用非666票证互售的FU国内航班客票。

4、退改规定:

4.1 机票有效期内退票:

4.1.1 在航班起飞前已取消订座的客票,可至原购票地办理免费退票业务,不收取退票费。

4.1.2 在航班起飞前未取消订座的客票,依据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退票业务。

4.2 机票有效期内变更航班:

在航班起飞前已取消订座的客票,(郑州进出港)可免费变更至2021年7月31日(含)之前,(南京进出港)可免费变更至2021年8月31日(含)之前,同航线、同服务等级航班一次(如涉及跨服务等级变更,可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需补齐票款差额);如旅客再次提出变更及退票申请,需在客票有效期内依据变更后的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4.3 机票有效期内签转:按原机票使用条件办理。

4.4 已办理完退票、变更业务的客票,一律不再返还已收取的退票/变更手续费和票款差价。

4.5同一或连续票号的均为福航实际承运的联程航班,其中一段符合本文免费退票的适用条件,其他航段同时办理退票,可按本文规定免费办理。

5.本方案自2021年7月21日起生效。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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