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机场最新提示→事关行李“三超”

1月19日,太原机场发布乘机提醒:“三超”(超大、超件、超重)行李,不允许随身携带上飞机,请提前办理托运手续。另外,将航班计划起飞前40分钟调整为航班计划起飞前35分钟,旅客值机时间更充足。

坐飞机出行,有些行李可随身携带进入客舱,有些则需要托运。这是因为,超限行李进入客舱,当飞机遇到颠簸或在其他特殊情况下飞机产生巨大冲撞力,可能会使行李箱门打开,产生较为严重的后果。

各航空公司对于非托运(随身携带)行李的运输标准不同,可提前咨询。其中,东方航空、上海航空的国内航班,公务舱、经济舱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1件尺寸不超过20厘米×40厘米×55厘米,重量不超过8公斤的行李上飞机。  

出发前,旅客可在购票平台,获取所购机票的非托运行李运输标准,包括可随身携带行李物品的件数、重量和大小;可致电所乘航空公司客服电话或太原机场客服热线0351—96566咨询;也可以到达机场后,通过查看提示告知牌、咨询机场工作人员的方式,获取非托运行李运输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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