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第一高楼”影响民航净空安全

  在城市建设发展的过程中,商业中心区往往成为重点开发建设区域,“地标”建筑又通常是开发建设的重中之重。全国各地的“第一高楼”争先恐后拔地而起,它们能迅速为城市和企业提升知名度、扩大影响力,但也给民航净空保护工作带来了不利影响,甚至是安全隐患。

  在城市建设发展的过程中,商业中心区往往成为重点开发建设区域,“地标”建筑又通常是开发建设的重中之重。全国各地的“第一高楼”争先恐后拔地而起,它们能迅速为城市和企业提升知名度、扩大影响力,但也给民航净空保护工作带来了不利影响,甚至是安全隐患。

  以笔者所在的深圳为例,主要服务于石油勘探、医疗救援和紧急救灾的深圳南头直升机场早在1983年即建成投入使用。随着特区城市建设的发展,昔日位于荒郊的南头机场如今已俨然被城区闹市包围,其周边不仅分布着大量的住宅小区,而且也逐步被城市的重点商业区域围绕,机场运行、人居环境、城市开发建设之间的多重矛盾开始不断显现。一方面,南头机场希望维持良好的净空环境,做好各类直升机起降和飞行的保障工作;另一方面,机场周边的不少居民群众公开抗议机场的噪音污染问题;而有关政府部门和企业着眼于城市开发建设带来的经济效益,不断推动城市的规划建设,使得南头机场周边的净空环境日益恶化。目前,该机场跑道(东西方向)的南侧已是高楼林立,起飞航路仅剩北侧的狭窄空间,而北侧却也被列入了新的重点开发区域范围。

  实际上,民航局针对民用机场的净空保护已出台过有关文件,对民用机场周边的净空保护范围作过界定,对净空限高的有关行政审批程序业也作过相关规定。

  目前,我国的空域资源由国家空管委统一管理,涉及民航净空保护的相关行政审批权限在民航局。而地方的城市规划建设权限在地方政府。出于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地方政府和企业往往忽略了与军方和民航局的沟通协调,忽视了民航局关于民航净空保护的有关规定,在城市开发建设的过程中过于追求超高层建筑的“地标”效应,往往导致“未批先规划、先拍地,甚至是先盖楼”的不利局面,造成城市开发建设与民航净空保护间的矛盾,为净空安全带来负面影响。

  军方、民航局及机场管理机构在确保民航运行安全的同时,应积极配合、支持地方的建设和发展,从飞行程序制定、飞行航路优化、飞行噪音控制等专业的角度指导城市建设的规划和发展。

  地方政府和企业应高度重视民航净空安全,厘清城市建设和净空保护间的关系,加强与军方、民航局方和机场管理机构的联系沟通,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制定科学合理的城市开发建设总体规划,针对民用机场周边以及城市重点开发建设区域做好净空安全评估工作。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迅速推进,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的净空安全问题不容忽视。民用航空业是社会经济的“晴雨表”,各有关方面必须首先做好民航净空安全的基础工作,为航空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才能更好地实现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的长远发展。(本文发表于《中国民航报》)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中国民用航空网保持中立。)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