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芳强调针对无人机的安全协调空域管理的优先事项

中国民用航空网讯:国际民航组织秘书长柳芳博士对该联合国航空机构的“无人驾驶航空周”系列活动进行总结,肯定了对响应性监管框架的需求,以支持无人驾驶空中交通这一革新安全地融入全球航空网络。

国际民航组织的无人驾驶航空周包括主题为“从容纳到整合”的第三次全球遥控驾驶航空器系统(RPAS)专题讨论会,以及重点为“从隔离向整合过渡”的第二次“放飞无人机”无人航空器系统(UAS)业界专题讨论会。

柳博士在开幕辞中向来自业界、学术界、政府和各国际组织的600余名遥控驾驶航空器系统专题讨论会参会者指出:“在全球范围内,遥控驾驶航空器系统和无人航空器系统技术和运行近年来发展迅猛,为航空业带来了成千上万的新加入者以及名目繁多的新产品和服务,而这些都需要纳入到全球航空框架中。”

在认可这一转型带来的新机遇时,柳博士认识到这些对传统航空器和运行(包括地面上的人群)构成的安全和相关风险。

“国际民航组织各成员国预见到这些挑战,委任国际民航组织针对这些主要为国内运行的新业务制定新的标准,”她强调:“各成员国在此方面的目标是利用国际民航组织合作式和基于共识的决策机制,获得切实有效的运行指导,这些指导可以编纂成规,在几乎任何城市环境中实施。”

柳博士强调,为了优化无人驾驶航空的众多社会经济效益,监管者必须努力打造并实施一个结构合理且灵活的监管框架,同时虑及航空业长期的安全效绩优先性。

“与有人驾驶航空器发生碰撞、使用未经批准的通信频谱,甚至这些计划运行区域之间生活的公民对隐私的期许等安全问题都是各国政府当今非常关切的问题,”她指出:“与此同时还有我们必须解决的其他问题,例如我们期望通过传统空中交通管理机制实现的功能互操作性、空域设计和新型航空器的空中规则,更不用说还有与无人航空器系统交通管理相关的运行位置和类型。”

柳博士在第三次遥控驾驶航空器系统专题讨论会上进一步介绍了在遥控驾驶航空器系统专家组的带领下,各国和各组织对这一进程的贡献,主要成果是通过了《芝加哥公约》四个附件中的新规定。

“在这个方面,我很高兴地强调,国际民航组织理事会去年3月通过了附件1关于遥控驾驶员执照的各项规定,现在可供各国自愿使用,”她说。“根据我们正在推行的不让任何国家掉队(NCLB)举措,国际民航组织已经开始协助各国有效实施这一新的指导。”

在后续召开的“放飞无人机”无人航空器系统业界专题讨论会上,柳博士在致辞中强调了小型无人航空器运行的迅猛发展以及相关的地区范例。

“根据行业研究,中国制造商大疆创新占当前非军用小型无人航空器市场的近70%,在2011年至2015年期间的收入从刚过400万美元增至惊人的十亿美元,”她指出并补充:“到2035年,预计欧洲市场规模每年将超过100亿欧元或780亿元人民币,而到2050年每年将超过150亿欧元或1780亿元人民币。”

秘书长强调,无人驾驶行业的预期扩展将导致同等数量的航空器在拥挤的大都市地区和空域内同时运行,这对监管官员和空域规划者而言将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在空中交通管理方面需要崭新的方法。

她指出:“国际民航组织正在制定的无人航空器系统交通管理(UTM)概念力求直面这一挑战。”

柳博士提及国际民航组织第39届大会期间,各国要求该联合国航空机构发挥领导作用,协助他们制定协调一致的国际方法对小型无人航空器进行监管,她同时指出,国际民航组织即将于下月在其蒙特利尔总部举行的第十三次空中航行会议预期将取得新的进展。

“该会议的主要目标之一是继续制定业务解决方案和指导,以支持低空航空活动的安全协调发展。”她说:“在此方面将特别关注包括机场内和机场周边区域在内的城市和市郊环境。”

柳博士敦促参会者把工作重点放在公海上空无人航空器系统运行的相关关切上,这些运行越来越多地施用于石油平台和船舶检查、渔业资源监测和合规、大气研究和天气测量、搜索与救援,以及安保运行等活动。“这将需要大量的工作和大胆的思考。并且,我们不能轻易地忽视现行航空监管框架,因为它在有人驾驶运行方面的安全记录已经得到验证并的确堪作典范。”

国际民航组织秘书长在结束发言时重申,“在这样一个活跃且创新的活动领域,随着新兴理念和技术的不断涌现,无人航空器系统行业和监管行业必须保持密切联系并共同努力,以获得有效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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