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乘客编造虚假恐怖信息致航班延误获缓刑

乘客不满乘务员对背包的摆放,谎称背包内有炸弹

近日,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件中,通过耐心释法说理,促使犯罪嫌疑人赖某某主动赔偿某航空有限公司6万余元,取得该航空公司谅解,法院最终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赖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2026年1月下旬,犯罪嫌疑人赖某某在三亚凤凰国际机场乘坐某航空公司某航班(以下简称该公司、该航班)计划从海南三亚飞往江西。在该航班上客阶段乘务员摆放行李过程中,赖某某告知乘务员不要触碰其放在行李架上的背包,乘务员询问其包内是否有易碎物品,赖某某因不满乘务员对其背包的摆放,谎称其背包内有炸弹。

经机组人员与赖某某二次沟通,其仍声称其包里有炸弹。随后机组报警至海南省三亚市凤凰机场公安局,民警到达现场将赖某某传唤至机场派出所,对其行政拘留十日。后因涉嫌刑事犯罪立案,赖某某到案后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认罚。

被告人赖某某的上述行为造成该航班清舱、乘客下机进行二次安检、该公司更换机组人员执飞该航班,共计延误3小时19分,141名乘客的行程受到影响,三亚凤凰机场启动三级应急预案。该公司因清仓二次安检、向乘客提供额外餐饮服务、飞机超时停靠机位额外产生地面安保类费用、机组调换产生后勤保障费用、飞机机械损耗费用等共计6万余元。

2026年5月,经过三亚市天涯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结合法律规定和最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民航飞行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相关典型案例对赖某某进行释理说法,赖某某表示愿意全额赔偿因其犯罪行为给该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该公司遂出具《谅解书》。通过认罪认罚程序,天涯区检察院也对赖某某作出了从宽处理的量刑建议。近日,三亚市天涯区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最终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依法判处赖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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