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监管局探索通勤通用试点项目监管工作思路

   2012年8月2日自治区发改委和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共同在呼和浩特召开内蒙古呼伦贝尔拓展通用航空服务领域试点推进会。确定了推进新巴尔虎右旗、莫里达瓦、莫尔嘎道、红花尔基、柴河、满归和牙克石等通用航空(短途运输机场建设,组建呼伦贝尔通用航空短途运输公司等事宜。2012年8月6日,阿拉善盟新建通勤航空试点项目开工奠基,这标志着该试点项目正式开工建设。
    按照内蒙古民航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及远景规划,内蒙古地区最终要在全区形成以阿拉善左旗机场为中心的西部通勤通用机场群,以海拉尔为中心的东北部通勤通用机场群,以锡林浩特、赤峰为中心的东南部通勤通用机场群,以鄂尔多斯为中心的西南部通勤通用机场群。
    国家将通勤航空和拓展通用航空服务领域两个试点都放在了我区,体现了国家对我区通勤通用航空发展的关爱和重视,这些项目在进一步推动我区民航事业的发的同时也给内蒙古监管局的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了新的课题。为应对这一出现在辖区民航持续快速发展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落实持续安全理念,促进辖区民航事业科学、健康、安全发展,内蒙古监管局对如何开展针对通用航空拓展服务领域及通勤航空试点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研究。
    一是国家规章标准的出台滞后于民航业发展速度。国家、民航局尚无针对通勤通用试点项目的运行管理的规章、标准和管理规范,内蒙古监管局实施对这些试点项目的安全监管缺乏相应的规章支持;
    二是内蒙古监管局自身发展滞后于项目的推进及辖区民航事业整体发展。第一体现在现有监管资源配置与辖区民航发展形势不匹配。内蒙古监管局现有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基于2003年民航体制改革时辖区民航企事业单位的情况而设定,现有机构设置和人员已与辖区民航事业的迅速发展的现状已不匹配;第二体现在内蒙古监管局人员结构及业务水平与辖区民航发展形势不匹配。内蒙古监管局现有监察员45人,其中26人为2007年以后招录的人员,这些人从事民航监察工作时间较短,经验缺乏,职业素质、监管技能及法律素养还不能适应监管需求;
    三是以往监管经验已不适用于对通勤通用航空试点的监管工作。通勤通用航空是国家民航事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新生事物,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学习和借鉴,只能在实践中摸索前进。我们的监管手段还普遍停留在看文件、查现场等方面,在应用现代化手段实现信息实时跟踪,增强监管实效性方面与安全发展有较大差距。
    刘江南局长要求内蒙古监管局全体人员要对目前面临的形势有着清醒的认识,未雨绸缪,提前准备,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要认真遵照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及民航上级促进辖区民航事业发展的各项部署,按照华北局“严格安全监管,完成重大任务,服务行业发展,加强自身建设”的工作思路,充分履行行业监管职能,积极参与管理局组织对各试点项目工作从筹备到立项到实施等各阶段的审核等各项工作,在参与过程中学习、了解和掌握通勤通用航空试点的各项工作流程与管理标准,为管理局出台相应的规范标准出谋划策;
    二是积极与试点所在地政府及自治区政府沟通,及时将试点推进过程中所暴露的安全隐患进行通报,提出安全管理建议,按授权履行好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加强后续持续跟进监管;
    三是积极与民航上级沟通,争取政策支持,解决机构设置和人员与辖区民航事业的发展的不匹配的现状;
    四是内部挖潜,加强监管局自身建设。一要从实际出发,修订和完善《内蒙古监管局安全监管手册》,将通用航空短途运输机场安全监管纳入其中,建立支持监管工作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架构和监管体系;二要加强人员的教育与培训,积极提升监察员法律素养、职业素质和监管技能;三要不断拓展监管思路,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以应对辖区民航事业不断变化的发展形势,四要继续加强与管理局机关处室的纵向沟通和与涉及到通勤通用试点其它兄弟监管局的横向交流,学习和借鉴相关经验,继续做好与地方安监部门联系,借助地方安监局资源,延伸监管“手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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