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浩瀚无垠的天空,飞机似乎可以不受约束地随意飞行,想往哪飞就往哪飞。其实并不如此:飞机就像车辆在地面行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接受警察和红绿灯的指挥一样,飞机在天上飞行也必须要遵守空中交通规则,也要受到专门机构的指挥与调度,这就是——空中交通管制(Air Traffic Control)。
空中交通管制的概述为:一是利用通信、导航技术和监控等专业手段对飞机飞行活动进行监视、控制与指挥,从而保证飞机飞行安全和与使飞机按照一定线路秩序飞行。二是在飞行航线的空域划分为不同的管理空域,包括航路、飞行情报管理区、进近管理区、塔台管理区、等待空域管理区等,并按管理区的范围与情况选择使用不同的雷达设备对飞机进行管制。三是在管理空域内进行间隔划分,飞机间的水平和垂直方向间隔构成空中交通管理的基础。四是由导航设备、雷达系统、二次雷达、通信设备、地面控制中心组成空中交通管理系统,完成监视、识别、引导覆盖区域内的飞机,保证其正常安全的飞行。
管制工作分类一般分为塔台管制,进近管制,区调管制。
塔台管制:塔台管制室负责对本塔台管辖范围内航空器的开车、滑行、起飞、着陆和与其有关的机动飞行的管制工作。在没有机场自动情报服务的塔台管制室,还应当提供航空器起飞、着陆条件等情报。
进近管制:一个或几个机场进离场管制工作。
区调管制:区域管制室负责向本管制区内受管制的航空器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受理本管制区内执行通用航空任务的航空器以及在非民用机场起降而由民航保障的航空器的飞行申请,负责管制并向有关单位通报飞行预报和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