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12月15日中新双方股东签署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合资的框架协议以来,在江苏省国资委和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公司党委的领导下,机场公司经过艰苦的谈判和筹备,2007年11月30日中新各方股东达成并签署了《增资协议》、《合资合同》及《合资公司章程》、《引入高管协议》等四个文件。按《增资协议》约定,新方在以2007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机场公司评估净资产22.60亿元基础上,以人民币11.03亿元认购机场公司增资后29%的股权,中方股东以评估净资产22.60亿元折合机场公司增资后71%的股权。
自2006年12月15日中新双方股东签署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合资的框架协议以来,在江苏省国资委和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公司党委的领导下,机场公司经过艰苦的谈判和筹备,2007年11月30日中新各方股东达成并签署了《增资协议》、《合资合同》及《合资公司章程》、《引入高管协议》等四个文件。按《增资协议》约定,新方在以2007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机场公司评估净资产22.60亿元基础上,以人民币11.03亿元认购机场公司增资后29%的股权,中方股东以评估净资产22.60亿元折合机场公司增资后71%的股权。
2007年12月13日将“合资项目申请报告”经由江苏省发改委审核后报送国家发改委。下一阶段合资工作的重点是积极配合完成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