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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的规定,经董事李丰华先生召集,于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九日在虹桥国际机场宾馆1楼宴会厅召开。
公司董事李丰华先生、李军先生、罗祝平先生和独立董事胡鸿高先生、吴百旺先生、周瑞金先生、谢荣先生出席会议,董事罗朝庚先生和曹建雄先生因故未出席会议,独立董事乐巩南先生授权独立董事周瑞金先生代为表决。
出席会议的董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副总经理李养民先生、樊儒先生和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根据我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包括委托出席)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李丰华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选举李丰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李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二、决定由谢荣先生、胡鸿高先生和周瑞金先生组成第五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谢荣先生担任审核委员会主席。董事会认为谢荣先生符合公司上市地有关规则中“审核委员会财务专家”的资格要求。
三、决定由吴百旺先生、罗朝庚先生和罗祝平先生组成第五届董事会规划发展委员会,吴百旺先生担任规划发展委员会主席。
四、决定由周瑞金先生、罗朝庚先生和吴百旺先生组成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周瑞金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
五、根据董事长李丰华先生的提名,决定聘任曹建雄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六、根据总经理曹建雄先生的提名,决定聘任张建中先生、李养民先生、樊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罗伟德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七、根据董事长李丰华先生的提名,决定聘任罗祝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八、审议通过《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同意将《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及其附件《“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问答》报上海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网站公布。
以上人员简历见公司2007年5月21日刊发的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