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新疆分公司本月21日起将下调燃油附加费

  (通讯员王晔)由于近期国内航空煤油的价格变动,国家发改委、民航总局下发了关于降低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的通知,通知决定从1月21日起,适当降低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新的收费标准是:以800公里为分水岭,800公里以下航段由之前的60元降低到现在的50元,800公里以上的(包含800公里)航段由之前的100元降低到现在的80元。

  (通讯员王晔)由于近期国内航空煤油的价格变动,国家发改委、民航总局下发了关于降低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的通知,通知决定从1月21日起,适当降低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新的收费标准是:以800公里为分水岭,800公里以下航段由之前的60元降低到现在的50元,800公里以上的(包含800公里)航段由之前的100元降低到现在的80元。

  按照成人票价10%购票的婴儿继续免收燃油附加费,按成人票价50%购票的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继续实行减半收取,也就是800公里以下的收取20元,800公里以上的收取40元。

  南航新疆分公司执行的从乌鲁木齐始发航线基本上全是800公里以上的航段,疆内的部分航线,如乌鲁木齐飞往阿克苏、喀什、和田等航线都是800公里以上的,其他的库尔勒、伊宁、阿勒泰、那拉提、克拉玛依、库车、塔城、且末都在800公里以下。

  那么旅客在1月21日以后购票,每个航段就可以节省10-20元,在此之前已经购买的机票不做退款处理。

  旅客如有任何问题,可以拨打南航五星钻石服务热线95539进行24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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