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内蒙古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管初见成效

  12月19日,民航内蒙古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内蒙古监管办)迎来了成立三周年。三年来,内蒙古监管办紧紧围绕“转变观念、理清思路、找准定位、有效监管”的工作思路,认真履行政府监管职能,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监管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收到了良好效果,为确保内蒙古地区航空安全和维护辖区航空运输 市场秩序以及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12月19日,民航内蒙古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内蒙古监管办)迎来了成立三周年。三年来,内蒙古监管办紧紧围绕“转变观念、理清思路、找准定位、有效监管”的工作思路,认真履行政府监管职能,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监管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收到了良好效果,为确保内蒙古地区航空安全和维护辖区航空运输市场秩序以及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成立于2003年12月19日的内蒙古监管办,是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在内蒙古地区的派出机构,主要承担着对内蒙古地区航空安全和航空运输市场秩序监督管理两项基本职能。内蒙古地区现有9个机场、1个基地航空公司、1个油料公司、2个通用航空公司和参与内蒙古航空运输市场运营的9家航空公司等30多家民航企业单位以及40多家销售企业及代理人。为了履行好赋予的政府监管职能,该办准确把握辖区航空安全形势,转变观念,开拓创新,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探索安全监管新方式,确保辖区航空安全和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协调发展,努力构建和谐内蒙古民航。

  认真分析 找准定位

  变事后处罚为事前监督控制

  内蒙古地区呈现机场多,管理体制多元化,旺盛的市场需求与基础设施落后、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偏低的矛盾突显等特点,针对辖区严峻的安全形势,该办十分注重调查研究,定期分析安全和运输市场发展趋势,找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有关民航企业单位采取措施,加强防范,前移监管关口,变事后处罚为事前监督控制,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主动性。该办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形势分析会,并根据不同时期出现的新情况,及时组织召开专题安全分析会,准确把握辖区航空安全及运输生产形势,找出薄弱环节,确定不同时期的监管重点,特别是每年初对辖区内民航企事业单位的保障能力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确定全年的监管重点。针对辖区内一些民航企业因管理体制改革、机构重组、人员调整,员工队伍思想波动较大,该办多次及时召开专题安全分析会和机场高层领导座谈会,及时提醒民航企业认真分析研究,吸取不安全事件教训,并努力帮助企业找出解决问题的对策,起到了一定的提醒警示作用;特别是针对今年上半年辖区内发生的多起不安全事件和运输差错,该办及时召开辖区安全形势分析会,深入分析了当前辖区安全状况,从安全意识、保障能力、整改措施落实、员工素质等六个方面找出了存在的问题,增强了监管的针对性。12月20日,该办召开了不安全事件典型案例分析研讨会,对三年来监管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行了总结,为今后的监管工作起到了借鉴和启迪作用。

  转变观念 服务企业

  被监管单位变被动接受监管为自觉欢迎监管

  监管办成立以后,监察人员由于身份和角色发生了变化,思想和观念也要随之转变,从过去如何经营管理机场转变到如何依法履行政府监管职能,需要一个熟悉掌握过程。民航企业单位由于习惯于过去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对监管办履行政府监管职能也有一个认可过程。因此,该办组建伊始党委就确定了“转变观念、理清思路、找准定位、有效监管”的工作思路,并重点考虑“如何定位、如何更加有效地履行对辖区内航空企业单位的监管职责、如何在监管过程中为民航企业提供良好服务,如何尽快树立监管办的威信和形象”等方面问题。在三年监管过程中,该办一方面认真履行赋予的职责,积极依法行政,三年来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运行监察、停机坪监察、适航监察和市场监察以及对机场不停航施工监察等日常和专项行政检查共400多次,下发安全检查通知书100多份,查出存在问题1000多条,并及时提出了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另一方面,一直强调在对辖区内的航空企业单位开展监察时,不仅要认真负责地提出问题,而且要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树立“有效监管是最好服务”的理念,并逐步形成了共识,实现被监管单位由被动接受到自觉欢迎监管的转变,不断增强监管的实效性。在一次检查中,一位机场的经理诚恳地说:“你们来帮助我们查漏洞、找隐患,真是太好了!这是政府为企业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的一个具体体现。” 在对一家通用航空公司不安全事件的调查中,一位通用航空公司的经理感慨地说:“你们驱车四、五个小时,行程数百公里赶到现场,风餐露宿,不辞辛苦,并帮助我们分析事件原因,你们吃苦耐劳和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真是令人敬佩!”

  勇于探索 不断创新

  变孤军作战为合力出击

  内蒙古地区机场点多、线长,机场经营和管理模式多样,通用航空作业基地多且分散,各盟市机场和通航作业基地无派驻航空安全监管人员。面对越来越重的监管任务,有限的监管力量难以实施对各盟市机场和飞机(特别是通用航空作业基地和轻型飞机、滑翔伞)的监管,该办探索了一条加强航空安全监管新途径,即与地方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建立良好的联动机制,借助地方力量,加大辖区内航空安全监管力度。特别是在加强对机场净空管理和保护、空防安全、无线电干扰、燃放高空烟花等涉及航空安全方面的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6月底以来,呼和浩特如意河附近燃放高空烟花,造成多个航班临时修改预定飞行进近程序,严重影响了飞行安全和航班正常。针对这一情况,该办及时向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管局通报了有关信息,并提出了建议。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管局立即以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名义向各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近期几起影响航空安全事件的通报》,及时采取了有力措施,今年国庆期间呼和浩特如意河广场没有像往年因燃放礼花影响到航班。联动机制的建立,可以随时交流情况,协同处理问题,把监管的“手臂”延伸到几千里以外,使监管更顺畅,更方便、更有效了。

  三年来,内蒙古民航事业一直处于大发展、大建设、大变革中,运输量迅猛增长,区内大部分机场正在进行扩建,有的正在迁建,还有的正在新建,监管任务繁重。该办在一无监管经验、二无现成监管模式的基础上,克服困难,迎难而上,边学习边摸索边实践,圆满地完成了各项监管任务,并在监管工作中实现了多个“第一”:在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具体指导下,按照授权,首次独立完成了区内两家通用航空公司的运行合格审定,使通用航空管理逐步规范化;首次对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锡盟地区近期使用过的12个通航作业机场(临时作业点)进行了普查,掌握了辖区内通航作业机场的现状,加大了对通用航空管理力度;在呼和浩特机场首次对外国运输航空公司航班实施了停机坪监察;首次对呼和浩特机场5种新增机型维修项目开展了适航审查,并完成了对内蒙古机场集团公司新增航线维修项目的审查;首次完成了三家航空公司共28架飞机的航空器年度检查;在华北地区监管办中率先对一家通用航空公司实施了行政处罚;参与了包头“11.21”空难事故调查,并组织完成了对南航旅客冲击安检现场、阿拉善盟月亮湖旅游区动力滑翔伞坠毁事故等多起不安全事件和运输服务差错事件的调查取证,锻炼了队伍,积累了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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