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运输作为一种运输方式,有其它运输工具不能替代的优越性,同样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在对待病残旅客上《地面服务保障手册》有明文规定。在这里我就和大家一起讨论一下,关于病残旅客的去留以及机场保障现实存在的问题。
因为航空运输的特殊性,所以航空公司才有了对病残旅客是否可以接收的问题。先给大家陈述一件本人经历的事情:10月26日,CZ6357航班长春-青岛-深圳,飞机到达青岛时,接到机场通知,我第一时间上飞机了解到,在客舱22排有位旅客病情严重,机场急救中心的医生正在为他查体诊断,通过医生的查体报告得知:该旅客神志尚清,端坐呼吸,口唇紫绀,重度缺氧貌,末端紫绀,血压偏低……双肺呼吸音低,医生根据其病情建议其立即到医院诊治。这样,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后决定,立即劝说旅客下飞机去医院诊治,但病人及其随机家属(妻子和女儿)自认为没事,不愿意下飞机去接受治疗。我们就给病人和其家属分析利害关系,给予各方面解释,病人和其家属还是不接受劝说,认为不需要去治疗,也坚决不下飞机。其中女儿身为警察更是不听劝说和建议,还强调各种不下飞机的理由,说什么真得出现问题也与航空公司和其它工作人员无关,你们不就怕担责任吗之类的话。在旅客看来,我们的劝说和解释只当是为了推卸责任的借口,反而成了旅客不下飞机更“强有力的理由”。
在旅客病情不允许乘坐飞机的情况下,我们服务人员不单单考虑的是责任问题,更重要的是对生命的一种尊重和珍爱。不要说如果真的在飞行中出现问题,我们不去考虑给其他旅客带去不必要的麻烦;也不去考虑带去给航空公司所产生的额外费用;但我们至少在对待生命的态度上,也应该重视医生的建议立即去医院诊治吧!难道非要在飞行中当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时,才想去治疗,怕为时已晚,力已难为。太多珍视生命的理由,太多应该受到尊重的建议,也不能改变他们的态度,病人和家属还是坚持己见,誓死不下飞机,原因是“我的病,自己清楚”。
比常人看来病人在地面上的呼吸就显得有些困难,在刚才飞机落地时就已经使用了飞机上的氧气瓶供氧,鉴于各方面原因都不应该让病人再继续乘坐该次航班了,应立即去医院治疗。但劝说和解释还是不能使旅客下飞机,这样四五十分钟的时间过去了,最后我们把希望寄托给机场公安,希望他们能够让旅客下飞机,在我两次的通知和请求下,机场公安终于来到现场,再次了解情况后,去给旅客做了解释,同样,旅客不下飞机。通过解释的交流最终的结果是公安同志反而认同了旅客的理由和旅客站在了一起,要求给航空公司处具免除责任证明后,赞同旅客继续乘行。这时,作为地面保障人员和机组人员都非常的气愤,没有了公安的强制执行力,再加上到次时正常航班的旅客已等待好久迫切要求登机带来的压力,我们航空公司最终只有妥协了。但是,事实证明医生的建议和我们的决定是正确的,飞机起飞后不久,该旅客就开始昏迷,失去知觉,飞机紧急备降上海,旅客最终送往医院抢救。因此事正常航班延误三个多小时才抵达深圳。
航空公司在很多时候是被孤立的,机场各个部门配合工作的能力太差,在处理旅客的很多问题上,我们有法可依,有章可寻,却没有强有力的执行力。航班延误时,个别旅客的过激行为,使得工作人员的个人权益得不到保护,使的航班的正常工作受到阻碍。航班正常时,个别旅客的蛮横行为却得到了很好的张扬,不讲道理的态度也被个别旅客发挥的淋漓尽致。我不是说现在的航空秩序混乱,但是至少还存在很多问题,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就展现在我们眼前,不是不能解决,而是没有人肯去“以身犯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