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健带督察组对东北民航进行安全工作督察

  2009年6月11日至12日,民航局李健副局长带督察组对东北民航部分单位进行安全工作督察。此次督察重点是辖区相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方案落实情况。督察组成员有民航局航安办王照明主任、李继承处长,飞标司张建强副司长,适航司周凯旋副司长,机场司邵道杰副司长以及空管办张立志主任。督察组首先听取了东北管理局安全工作汇报,并召开安全工作座谈会,会议重点听取了南航股份公司和南航吉林分公司的汇报,围绕一些重点安全问题进行了座谈。

  2009年6月11日至12日,民航局李健副局长带督察组对东北民航部分单位进行安全工作督察。此次督察重点是辖区相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方案落实情况。督察组成员有民航局航安办王照明主任、李继承处长,飞标司张建强副司长,适航司周凯旋副司长,机场司邵道杰副司长以及空管办张立志主任。督察组首先听取了东北管理局安全工作汇报,并召开安全工作座谈会,会议重点听取了南航股份公司和南航吉林分公司的汇报,围绕一些重点安全问题进行了座谈。

  会后,督察组对辽宁民航局、南航北方分公司SOC、飞行部、客舱部和南航沈阳维修基地进行了检查。同时,部分督察组成员检查了航空器审定中心、辽宁机场集团公司、东北空管局的安全工作。督察结束后,李健副局长对东北局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安全监管工作要在创新监管手段、加大监管力度上下功夫。二是在当前法规规章不健全、不完善的情况下,面对监管任务、监管对象情况的变化,要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加大对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监督力度。三是要认真落实行业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对这个问题要加强研究和探讨。四是要加强和改善飞行训练工作。当前,要围绕预防鸟击、雷击、空停、空中颠簸、擦机尾等事件,有针对性地抓好飞行训练。训练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五是要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眼前与长远的关系,始终不渝地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发生严重安全问题,必须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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