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10 月 24 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08 年 10 月 14 日分别以书面传真和专人送达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有12名董事参加,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2 人,参加会议的董事人数及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参加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并以传真方式进行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公司2008 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12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同意12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公司独立董事张工和吕江林先生任期届满,公司于 2008年9 月12日召开了2008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了蔺春林和章卫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此,公司需对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作相应调整。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人员组成调整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
原组成人员:吴志军(主任)、陶国飞、吕江林
现调整为:吴志军(主任)、陶国飞、章卫东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原组成人员:尹鸿山(主任)、吴方辉、张工
现调整为:尹鸿山(主任)、吴方辉、章卫东
三、战略委员会
原组成人员:吴方辉(主任)、谢根华、陈文浩、闫灵喜、吕江林、张工、尹鸿山
现调整为:吴方辉(主任)、谢根华、陈文浩、闫灵喜、尹鸿山、蔺春林、章卫东
四、提名委员会
原组成人员:张工(主任)、吴方辉、王滨滨、吴志军、尹鸿山
现调整为:尹鸿山(主任)、吴方辉、王滨滨、吴志军、蔺春林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