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民用航空》航采网讯 7月30日上午,海航机场集团与张家口市政府就民用机场建设项目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协议规定:双方将力争于2008年底完成立项审批工作。
海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康和生,海南海航集团常务执行副总裁刘军春、张家口市领导许宁、郑雪碧,空军航空兵某师后勤部长张少阳等出席签约仪式。
协议规定:双方将本着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的原则,在机场筹建、机场管理方面进行合作。双方将利用张家口的既有条件和基础,按照低成本模式共同开展民用机场的筹建和运营管理工作,发展张家口航空运输业。在张家口民用机场建成后,海南海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将积极争取引进相关航空公司开通至张家口的航班,实现机场的健康持续良性发展和张家口地区航空运输业快速发展。此外,协议还规定,在张家口民用机场合作的基础上,海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还将积极协调海航集团资源,与我市开展旅游产业、酒店、物流产业、地产产业、金融业、商业合作。
框架协议中还包括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飞行程序设计、并与北京空军签署机场使用协议等支撑性文件,向有关管理部门立项报批等工作;并力争于2008年底前完成立项审批工作。双方还同意,在项目立项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批后,将组建“张家口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建设、经营、管理张家口民用机场。海航集团下属的海航蓝海机场投资有限公司将以现金或承接债务等方式出资67%,占有机场公司67%的股权;张家口市将以土地和现金方式出资33%,占有机场33%的股权。
据介绍,目前,张家口民用机场建设已列入《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和《河北省“十一五”民航发展规划》。民用机场建成使用后,将有助于张家口市进一步发挥自身区位优势,打造融入京津、辐射“三北”、面向全国的东出西联枢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