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12月起,云南空管分局区域管制室着手开展了与南宁区域管制室实施AIDC (ATS Interfacility Data Communication)管制协调移交测试、制定规章制度、AIDC协议、培训考核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目前各项工作均已准备就绪。
一、测试情况
(一)雷神Autotrac II仿真系统AIDC测试
2007年12月-2008年3月我们利用技术保障部搭建的雷神Autotrac II仿真系统进行与南宁区域管制室的AIDC测试。并解决了部分自动拍发电报中的移交高度不正确和雷神AutoTracII系统自动移交时机较晚的问题。
(二)雷神Autotrac II主用系统AIDC测试
2008年4月-5月我们使用雷神Autotrac II主用系统进行了AIDC测试。其中,我们对2008年4月16日至19日的测试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统计结果显示总成功率为87.9%。经过分析,主要有以下四种原因:提前控制航班、无相关计划、计划未激活和其它原因。经过多次测试我们找到了以下解决方案。
(1)不修改在昆明空域外,南宁未移交的航班的许可高度;
(2)对于飞越且需要移交给南宁的航班,需发飞越报(OVRFLY)报给南宁;
(3)对移交的高度和FDD上相应计划许可高度不一致的航班,需要手动发送EST报。需要距移交点150KM至80KM之间(在DMS已做地图标记)手动发EST报。
(4)在管制员输入人工分配的二次应答机编码时,把准备移交给南宁的许可高度一同输入到雷神Autotrac II系统的飞行计划中;
(5)区域管制室制定了《昆明、南宁区域管制室实施AIDC协调移交操作指引》,将以上的解决方案均列在了该指引中,通过人工干预的方法来弥补雷神Autotrac II系统存在的不足。
在此后的测试中移交成功率达到了97.4%,雷神Autotrac II系统存在的不足得到了解决,能够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
二、技术保障部门的意见
经过以上测试,技术保障部门确认昆明、南宁区域管制室使用雷神AutoTracII南宁Telephonics系统主用设备间能够进行AIDC管制协调和移交。
三、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一)2008年3月-5月,与南宁区域管制室进行AIDC协调移交事宜进行磋商,就AIDC的适用范围及条件、每日运行时间、移交范围及时限、报文发送时机、移交高度、管制责任、特殊情况下AIDC终止条件等内容进行了磋商,双方就以上内容达成了一致。
(二)根据双方AIDC协调移交事宜进行磋商结果,共同制定了《南宁区域管制室与昆明区域管制室实施AIDC协调移交管制协议》。
(三)区域管制室根据测试情况AIDC的管制、协调、设备、特殊情况等方面的特点制定了《昆明、南宁区域管制室实施AIDC协调移交操作指引》。
四、人员培训情况
(一)根据AIDC的原理、工作流程制作理论培训课件。
(二)组织管制员对理论培训课件、操作指引、AIDC协议等内容进行了专题培训,确保管制员掌握有关信息。
(三)组织全体管制员使用双方雷达主用系统(雷神AutoTracII系统、Telephonics系统)在测试过程中进行AIDC实际操作,使管制员熟练掌握了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四)对全体管制员进行了考核,平均分数为93分。
五、结论
通过以上准备工作,尽管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管制员在工作中的人工干预量过大,增加了管制员的工作量。但这些问题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解决,因此,从设备、规章制度、AIDC协议、管制员培训考核等各方面看,昆明与南宁区域管制室实施AIDC管制协调移交的各项工作已经准备就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