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eco获中国民航首家民用航空器改装设计委任单位代表授权

  2008年5月6日,Ameco获得中国民航首家民用航空器改装设计委任单位代表(DMDOR)授权。5月15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向Ameco颁发DMDOR证书。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司长张红鹰、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副局长陈景林、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刘培志、Ameco总经理兼首席执行官柴维玺、总经理麦泽尔和来自总局、华北局的官员以及航空公司代表出席了颁证仪式。颁证仪式由华北管理局适航审定处处长王赤民主持。

  2008年5月6日,Ameco获得中国民航首家民用航空器改装设计委任单位代表(DMDOR)授权。5月15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向Ameco颁发DMDOR证书。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司长张红鹰、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副局长陈景林、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刘培志、Ameco总经理兼首席执行官柴维玺、总经理麦泽尔和来自总局、华北局的官员以及航空公司代表出席了颁证仪式。颁证仪式由华北管理局适航审定处处长王赤民主持。

  民航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张红鹰司长在讲话中说,局方今天颁发这个证书给Ameco,首先是基于 Ameco 19年来在中德籍员工共同努力下所获得的维修能力;第二是在能力基础上,局方与Ameco多年合作中建立起的信任。有了这个批准,相信今后局方与Ameco的合作将更加密切。他表示,希望汉莎技术公司能将其在改装设计方面积累的经验传授给Ameco。同时,也希望Ameco珍惜这个得来不易的授权,把事情做好。局方会在任何时候为企业提供服务、咨询和支持。

  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副局长表示,Ameco改装设计委任单位代表证书的颁发在全国是首例,它给Ameco在飞机改装设计方面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平台,有利于工作积极性和技术水平的充分施展。对民用航空安全管理来说,也标志着我们在飞机改装设计批准的管理方式上有了新的突破,这种管理模式的创新,将提高民用航空安全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国航股份副总裁刘培志首先代表国航股份领导向Ameco表示祝贺。他说,国航股份作为国内最具竞争力的航空公司,其竞争力不仅体现在客货运输方面,也体现在机务保障和维修方面。Ameco作为国航股份的投资企业,在中国民航维修业创造了很多第一,但是以往的第一是在改装修理的实施领域,而这次获得DMDOR 资质授权是在工程改装设计领域。这既是Ameco整体能力上了一个台阶,也是国航股份综合竞争力的提升。

  Ameco总经理麦泽尔说,此次Ameco能获得国内首家DMDOR授权,展示了Ameco较强的工程设计能力,也提高了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他表示,DMDOR授权有助于Ameco为客户提供更高品质和更快捷的服务。Ameco将与CAAC保持密切良好的合作,认真履行好这一重要责任。

  Ameco作为中国民航局DMDOR授权的企业,目前可进行下列与改装设计和超规范修理设计有关的授权批准工作:

  1)超规范修理设计的批准

  2)非重要改装设计的批准

  3)重要改装工程文件的批准和设计符合性检查

  4)颁发现场符合性检查授权书并进行现场符合性检查(不含飞行试验)

  5)颁发AAC-038表

  6)颁发取证改装实施后改装设计的临时批准

  7)ICA的批准,ICA中的适航性限制内容必须得到局方批准。

  一般情况下,局方直接接受DMDOR持有人审核并批准的改装设计,必要时局方要对结果进行审查。

  DMDOR诞生背景:

  过去,国内所有适航审定批准工作都由适航审定司和各个地方管理局的审定部门进行审定和批准。对于进口航空器的重要改装和重要修理工作的批准方式,都是由OEM或国外有资质的工程改装设计公司完成工程设计工作,在获得FAA/EASA的批准后,CAAC对其进行认可或局方以MDA的形式审查批准重要改装。

  近几年,随着国内航空公司及MRO工程技术能力的不断提高,国内越来越多的航空公司及维修单位具备改装设计(DMA)能力,申请的MDA项目逐年增加,为了提高超规范修理和改装设计批准的效率,有必要建立一套管理法规/程序,对符合资质的单位进行授权,代表适航当局进行限定范围内的改装设计批准工作。

  于是,CAAC于2006年10月成立了DMDOR联合筹备组,而Ameco凭借近几年在改装设方面所做的大量尝试,以及较高的改装设计能力被局方作为合作伙伴。

  在民航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华北管理局和Ameco工程处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完成了适航管理程序,即《民用航空器改装设计委任单位代表的委任和管理程序》(AP-183-AA-2008-07)的编写工作,并己于2008年2月19日获得了适航审定司的批准。同时,Ameco方面也己完成了DMDOR管理手册的编写工作,并按程序的要求完成了DMDOR的申请准备工作。

  事实上,国外一些知名的MRO和航空公司的维修工程部门获得一定的局方授权,可以代表局方行使限定范围内的适航批准工作已经步入非常成熟的发展阶段。FAA和EASA都有对一些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授权,这些机构根据授权类型的不同,可以代表局方自行批准非重要修理和改装设计方案,可以代表局方对重要修理方案和重要改装设计方案进行适航审定工作。正是具有了局方的适航批准授权,这些企业才向业界展现了他们强大的工程技术能力。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