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西南分公司客舱服务部 杨俊锋、蒋涛)近日,国航西南分公司客舱服务部在原《空勤干部飞行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制定了《空勤干部出勤管理规定》,对空勤干部的飞行小时和出勤时间进行更加细化和严格的管理。
去年11月份,国航西南分公司客舱服务部制订《空勤干部飞行管理规定》,设定干部飞行小时下限,并建立干部飞行航线公示制度,将干部的飞行情况透明化,在员工中产生较好反响。在半年多的运行中,国航西南分公司客舱服务部干部对该规定的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获得员工好评。通过部门领导班子半年多来在部门管理方面狠下功夫,该部管理新的管理基础已基本建立,因而,该部领导班子认为应该将改革进一步引向深入,加大干部职工队伍管理力度,为此,决定在《空勤干部飞行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制订更加细化的规定,加强对干部的出勤管理,进一步提升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国航西南分公司客舱服务部在《空勤干部出勤管理规定》中明确指出,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在生产旺季积极投入生产,7—10月空勤干部月最低飞行小时上浮10小时,并要求空勤干部每月出勤不得低于22天,即不得低于乘务员平均出勤时间及地面人员出勤时间。此外,为了让干部在完成规定飞行小时的同时也能确保投入管理工作的时间,要求空勤干部每月在休息日出勤不低于3天,逢黄金周的月份在休息日不低于4天。同时,还要求乘务分部合理安排空勤干部参加飞行,每天必须保证有空勤干部上行政班,此外,所有有空勤干部的部门(各分部和乘务业务部)建立空勤干部出勤情况公示制度,让员工知晓空勤干部上行政班的情况以及空勤干部执行航班飞行任务情况,对干部的出勤情况进行监督。
干部执行敏感航线的班次是职工备受职工关注的问题,在国航西南分公司客舱服务部原《空勤干部飞行管理规定》中指出,干部执行感航线班次每月不得超过同级别乘务员执行此类航班的平均数,并进行公示,在《空勤干部出勤管理规定》中除了保留此规定外,还特别指出如因工作需要(如执行专包机、检查任务及验证飞行等),空勤干部每季度执行敏感航班超过同级别乘务员执行此类航班的平均数,则调减其下一季度执行相应的敏感航班的班次,进一步确保干部职工执行敏感航线公平、公正。
国航西南分公司客舱服务部《空勤干部出勤管理规定》的出台,进一步体现了该部对干部的严格管理,有利于干部更好的发挥表率作用,从而进一步提升干部在职工心目中的形象,促进该部各项改革举措的顺利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