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早上,喀什机场安检站在执行HU7748飞往乌鲁木齐航班安全检查任务时,X光机操机员发现一名中年男子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中有3个疑似黑点,便立即通知开包检查员将该箱包控制并进行开包检查,经开箱包检查员开包确认是3发小口径子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32条规定,子弹属于违禁物品,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或托运。安检值班领导迅速通知机场派出所,随后将该名旅客和子弹移交机场派出所处理。
5月22日早上,喀什机场安检站在执行HU7748飞往乌鲁木齐航班安全检查任务时,X光机操机员发现一名中年男子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中有3个疑似黑点,便立即通知开包检查员将该箱包控制并进行开包检查,经开箱包检查员开包确认是3发小口径子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32条规定,子弹属于违禁物品,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或托运。安检值班领导迅速通知机场派出所,随后将该名旅客和子弹移交机场派出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