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区管建设指挥部专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沈阳区管建设指挥部党总支召开中心组(扩大)会议

 

沈阳区管建设指挥部党总支召开中心组(扩大)会议

专题学习《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322上午,东北空管局沈阳区管建设指挥部党总支召开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指挥长金敏强、副指挥长那明宇、刘红、杨绍翼、孙圣训及各部主任参加了会议。

会上,党总支书记宋德庆首先对2011年指挥部党总支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进行了安排部署,对指挥部中心组学习制度进行了说明,强调了东北空管局党委关于中心组理论学习每年不少于12次及每次学习不少于1学时的要求。接着宋德庆书记领读领学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对于需要理解掌握的重要条文进行了反复研读和讨论。随后,宋德庆书记组织学习了《胡锦涛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

 会议结束前,宋德庆书记指出,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是结合新时期反腐倡廉的形势和任务,在1998年《规定》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它的颁布实施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基础性法规,对于强化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推动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进步能够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总支委员和各部门主任要充分认识《规定》的重要性,一要加强学习,把学习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要紧紧围绕各自工作实际,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三要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切实落实“一岗双责”,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要求,增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整体合力。

 

 

沈阳区管建设指挥部专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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