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克园
为维护空中交通管制秩序,保障空中交通畅通运行,中国民用航空局推出了专用民航使用要求的专业摄录设备,为民航空管通信系统提供查找事故责任、监督工作质量,提供了重要手段与依据。
为对所有管制摄录设备实行严格管理,空管中心近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管制视频、音频摄录管理的通知》,提出两项要求:
一是权限要求。
因运行质量监督检查、运行不正常情况调查或带新讲评等需要查询录音录像的(包括自动化、内话设备主/备系统),应先填写《录音录像查询复制申请单》,经空管中心领导或二级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交技保部门办理查询手续;需要复制录音录像的,必须经空管中心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任何个人未经同意,不得私自查询、复制录音录像,违者将依规做出严肃处理。
二是保密要求。
必须严格遵守民航华东空管局相关保密规定,做好相关信息保密工作,严禁对外发布任何与工作有关的录音录像信息。
塔台管制室为加强管制视频、音频摄录设备的使用管理,认真按照民航华东空管局《质量安全管理手册》要求及《管制现场录音录像监控及管制席位录音录像检查管理办法》(ECATMB/KY/QSMS/GL-6.9),全面宣贯空管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管制视频、音频摄录管理的通知》精神,配合民航华东空管局技术保障部门落实塔台管制视频、音频摄录设备操作管理使用规定。
同时,再次重申严禁将手机带至管制指挥现场的工作纪律,为保证飞行安全正点,发现、纠正和处置不安全事件,接受月度运行质量监督检查,磨砺打造出一支严谨严肃的管制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