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山西监管局党委组织开展中心组(扩大)学习活动,局党委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学习,学习活动由监管局党委孙剑英书记主持。
本次学习的内容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通过对《问责条例》的逐条学习和解读,参加学习的同志们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的利器,《问责条例》的出台对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孙剑英书记指出:《问责条例》是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遵循,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孙剑英书记强调:监管局党委和各党支部要将深入学习《问责条例》列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全体党员要深刻领会学习《问责条例》的内容精髓,时刻警醒,不触碰“红线”;党员领导干部要密切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