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6日15时左右,货检员在对发往杭州的货物进行X光机检查时,发现其中一票货物过机图像与申报品名不符,立即停机协同邮政部门的人员进行开包检查。经查,这一申报邮件的货物实为易燃液体,采用专用的容器包装,共四瓶,总计达700毫升,该液体呈无色透明,有毒,极易燃烧,人体吸入后可引发恶心、头晕、头痛等症状。且开包检查时发现内包装纸箱有些潮湿,经判断该易燃液体已有泄漏的迹象。于是安检员与货代将此货物撤离到远离库区的空旷位置对货物进行试烧,发现极易燃烧。于是用胶带、棉纱等材料采取措施并报告上级领导进行处理。
近期航空货物实施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货物中夹带易燃液体、匕首、锂电池等事例经常发生,严重危及航空安全。对此我司安检员加大对粉状、块状、液体等检查力度,查堵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从而确保空防安全。同时也希望相关货代自觉遵守民航的相关规定,避免因发送货物中夹带危险品、违禁物品而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