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监管局完成航班延误后服务工作专项检查

    根据民航局、华北地区管理局统一部署,民航河北监管局于5月28—6月9日对辖区内所有机场公司和航空公司航班延误后服务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本次检查采取检查、访谈和调研相结合的方式。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联动处置机制、信息发布机制、服务协调机制是否及时、有效;二是航空公司授权是否充分彻底。地面代理协议中有关航班延误后服务和收费标准是否明确、具体;三是各单位保障能力是否能满足大面积航班延误处置需要;四是运输服务人员是否熟知应急预案内容,是否进行过相关培训和演练。

    根据民航局、华北地区管理局统一部署,民航河北监管局于5月28—6月9日对辖区内所有机场公司和航空公司航班延误后服务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本次检查采取检查、访谈和调研相结合的方式。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联动处置机制、信息发布机制、服务协调机制是否及时、有效;二是航空公司授权是否充分彻底。地面代理协议中有关航班延误后服务和收费标准是否明确、具体;三是各单位保障能力是否能满足大面积航班延误处置需要;四是运输服务人员是否熟知应急预案内容,是否进行过相关培训和演练。

        检查中发现,各单位能够按照民航上级机关要求完成服务工作自查,部分单位进行自查的同时,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各单位根据各自工作实际,普遍建立了联动处置、信息发布、服务协调等机制,制定了航班延误应急处置预案,强化了人员培训工作,增加了服务保障相关的设施设备。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个别支线机场航班延误处置机制不健全,信息发布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可操作性不强。二是机场地面代理协议中关于航班延误后的服务和收费标准基本明确,但在航班延误时,机场旅客服务部门不能直接根据协议提供服务,仍需经航空公司书面授。三是航空公司与机场签订的地面代理协议中,普遍未明确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标准以及启动经济补偿程序的情形和条件等。一旦发生延误,机场地面代理仍需请示航空公司确定是否补偿以及补偿标准,容易引发旅客不满情绪。四是石家庄机场在集中接收8架以上的备降航班,且正值本场航班运行高峰时,机场基础设施、设备特别是的客梯车和摆渡车资源略显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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