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新征收标准,5月5日零时起,唐山机场各执飞航线下调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航线800公里以下,下调10元;800公里以上,下调20元。具体为唐山至广州、上海、昆明、哈尔滨航线(800公里以上航线),由原来130元下调至110元。机票价格为票面金额加110元燃油附加费和50元民航发展基金。云南祥鹏航空执飞的唐山=石家庄=昆明航线中的唐山往返石家庄航段和河北航空执飞的石家庄=唐山=哈尔滨航线中的唐山往返石家庄航段,由原来70元下调至60元。5月5日零时起从唐山机场进出港的旅客可以节省10元至20元的费用。
按照规定,5月5日前销售的机票,将仍按原标准征收燃油附加费,5月5日零时(以出票日期为准)起销售的客票,一律按新标准征收燃油附加费。按成人正常票价50%购票的儿童(含无人陪伴儿童)800公里以上航段燃油附件费收取50元,800公里以下航段为30元。按成人正常票价10%购票的婴儿旅客,仍免征燃油附加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