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无人机智能巡检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昭通市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无人机智能巡检项目已在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完成备案,项目代码:2412-530600-04-04-133122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昭通市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昭通市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无人机智能巡检项目

2.2招标人:昭通市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3项目建设内容无人机智能管控指挥平台软件1项,高速公路智能巡检平台软件1项;配套完成高速公路巡检数据分析算法开发;配套完成建设地点范围内的数据建设及系统对接服务,包括公路二维正射影像建设、公路三维模型建设、公路激光点云建模、公路航线规划、无人机系统对接、系统安装部署调试、无人机算法标注内容;配套购置安装无人机机场37台,无人机36架及相应的无人机备用飞行电池、飞行控制手柄、5G模块、无人机挂载喊话设备,以及智能巡检业务服务器、巡检算法分析服务器、防盗摄像头、客户端电脑、显示器等硬件设备。项目实施费用942.26万元,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包含项目平台软件、算法开发,试点路段(宜毕高速)设备购置安装及配套数据及实施服务,二期工程包括其余路段的设备购置安装及配套数据及实施服务。

2.4本项目为一个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2.5建设地点:昭通市都香高速(昭通段)、格巧高速、串佛高速、西环高速、青水高速、昭泸高速、宜毕高速、镇赫高速等高速公路范围内的收费站、服务区、管理处等地。

2.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软件开发、采购、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软件需满足信息安全三级保护测评要求,无人机相关设备质保一年,其他设备质保两年,软件质保一年

2.8工期要求:总工期42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业务,须具备以下资质:

3.1.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或建筑行业类)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

3.2.1设计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

3.2.2项目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有效期内。在工程项目合同履约过程中承包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如因特殊情况需更换的,应征得项目业主同意,并报属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栏下载的信用信息或在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上述查询中无不良信用信息(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

3.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2联合体要求:不能独立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5.3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情况承诺(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5.4根据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恢复服务平台查询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函》,自2024年11月11日起,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查询,恢复通过“昭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申请查询,登录网址为:https://ztldbzjc.com/labor/admin/login-home,原邮箱查询方式不再使用。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各类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前5个工作日,登录服务平台申请查询(企业无账号的需先注册账号),服务平台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不含提交申请当日)反馈结果,申请查询企业通过服务平台直接下载查询结果即可,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有效期为出具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有效。结果运用不作变更,与《昭通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再次优化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查询方式的通知》(昭治欠办通〔2024〕1号)有关要求一致,即:“各投标企业必须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作为要件编入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对未提供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查询或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的建筑施工企业,在投标评审时予以扣分;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的施工企业,在投标评审时,不予以通过其资格。”(施工单位提供)

3.5.5投标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按时足额保障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由施工单位提供)。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225日至20250303日每天上午09:00-11: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昭阳区二环南路宏发金都G107)。

4.3本项目接受远程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可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清晰扫描打包,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764243335@qq.com获取招标文件。

4.4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③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④营业执照或其他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⑤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⑥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⑦设计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到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昭阳区二环南路宏发金都G107)办理相关手续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250317日上午08300900止。

5.2接受投标文件地点: 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昭阳区二环南路宏发金都G107)。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元博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其他网站转发无效,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发布时间:20250225日。

7. 联系方式

人:昭通市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址:昭阳区珠泉路117

人:卢志兴

    话:0870-8884343

代理机构: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址:昭阳区二环南路宏发金都G107

人:杨仁红

    话:13087480585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