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无人机采购

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50225135

项目编号: WB20250208003

专业领域: 其他

主要内容

谈判公告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的委托,对 两型无人机采购 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现就项目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1 项目名称: 两型无人机采购

2 项目编号: WB20250208003

3 项目概况:

3.1 项目内容:两型无人机采购

3.2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1、★采购内容及数量:

采购内容为2套XXX无人机系统,2套无人机系统。

2、详细技术要求:

★需求概述:

XXX无人机系统,以及无人机系统需要符合技术性能指标要求。

★技术性能指标要求:

1.XXX无人机系统的技术指标要求:

规格:XX型

机身长度:≤165mm

重量:≤60g

遥控距离:≥2km

飞行速度:≥10m/s

续航时间:≥20min

摄像头分辨率:1080pX720p

图传分辨率:640pX380p

功能:具备自主避障,户外自主巡航、智能避障、指点飞行、定点悬停等功能

2.无人机系统:

指标:

翼展:≥1.8m;

最大起飞重量:≥10kg;

有效载荷:3.5kg;

续航时间:≥40min;

最大飞行速度:≥45m/s;

最远控制距离:≥15km;

最大飞行高度:≥3000m;

抗风等级:≥5级;

飞行模式:筒射、伞降。

载荷:可见光/红外双光载荷

性能要求:

1)机身及蒙皮采用碳纤维复合材料设计,具有良好的电磁屏蔽性能;

2)支持一站多机控制,可执行多机集群任务;

3)机翼可折叠入筒,采用筒式气体弹射方式发射;

5)具备自主起飞、自主归航、自主航线、指点飞行、自主降落等自主飞行功能;

6)可搭载可见光/红外双光载荷,具备对目标进行实时锁定,自主攻击或模拟攻击功能;

3.3 最高限价: 66 万元

3.4 交货地点:由采购方 指定

4 合格的供应商

4.1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的采购活动。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

(7)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8)符合国家、军队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或其他组织应答;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2 供应商 应当提供 资质证明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仅适用于军队单位);

(2)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提供法人证书或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完整审计报告正文复印件,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相关内容;

(5)提供近一年 (以谈判 时间为准) 任意1个月本单位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提供近一年 (以谈判 时间为准) 任意1个月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7)若供应商非所售产品的生产厂家,需提供所售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资质。提供二次(及以上)授权的,需提供上一级(及以上)全部授权资质,保证授权链路完整;

注:

上述所有 证明材料 需备有 原件 采购方在 评标 结束后将 视情 对供应商 提供 材料真实性予以审查

② 事业单位或公办高校若无法提供上述(4)、(5)、(6)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须提供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价格等管理制度,接受财税、审计部门的监督的承诺函(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③ 除事业单位和公办高校外,确实无法提供第(4)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可以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近三个月内 (以谈判 时间为准) 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但需额外提供有效证明其为其开具资信证明的银行是其基本账户开户行的相关佐证材料;

④ 若法人直接参与应答可以不提供第(3)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

⑤ 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的无法提供上述内容要求的材料的,需提供相应情况说明或佐证材料,其有效性由评审专家和采购方最终认定;

4.3供应商应当作出以下声明 承诺

(1)提供不得为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不得有外资参股背景,及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书面声明);

(2)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若成立不足要求年限则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3)提供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4)提供非联合体应答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5)提供保密承诺书(书面声明);

5 谈判 公告、 谈判 文件发售 应答文件递交

5.1 公告 时间、 发售时间 、地点 和发售方式

(1)公告时间:公告见网至20 25 3 6 日;

(2)发售时间:20 25 3 7 日起至20 25 3 12 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3)发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南路296号西北民航大厦7楼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业务三部;

(4)发售方式:现场发售或其他方式;

(5)售价:人民币500元/份。

5.2 应答 文件 的拟制

供应商应当参照谈判文件第四章拟制谈判文件,谈判文件中需包括以下内容:

(1)第4.2条中列出的全部资质证明文件;

(2)第4.3条中涉及的书面声明和保密承诺书(模板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5.3 应答 文件递交 时间 、地点、方式: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 25 3 20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南路296号西北民航大厦7楼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3)应答方式:指定专人递交应答文件。

6 谈判时间、地点

6.1 谈判时间:20 25 3 20 9 30 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6.2 谈判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南路296号西北民航大厦7楼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7 信息发布媒体:

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

8 联系方法:

8.1.采购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赵经理

电  话:18220681393   13468828881

邮  箱:1282679957@qq.com

8.2.采购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9-8476 7819

邮箱:bas6363@163.com

()

对不起,您不是网站企事业单位认证用户,不具备浏览相关信息的权限!
请使用证书登录进行对接!

点击查看原文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