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50317077
专业领域: 其他
一、项目名称:无人机维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内容:
1、无人机维修1套;
2、产品维修检测报告。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
五、拟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天津天航智远科技有限公司
六、申请理由:
无人机及其配套设备主要用于外场试验保障,无人机作为空中飞行平台用于搭载测量载荷。当前无人机由于在测试试验中出现损坏,无法进行后续测试,为保障项目的高效开展,需对现有无人机进行返厂维修,恢复其正常功能。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符合采购规定的第(4)条依据: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必须继续从原供应商采购的。
本次无人机维修项目是对我所2021年7月从中国人民解放军63660部队处采购的无人机(合同编号:202107013)进行返厂维修,经沟通确认此架无人机是由63660部队委托天津天航智远科技有限公司研制。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服务配套,项目组决定继续由原供应商对无人机进行维修,拟将天津天航智远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此次单一来源承制单位。
天津天航智远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航空航天高新技术背景的企业。专门面向先进无人飞行器开展研发。目前团队成员合计260余人,其中博士25人,研究生50人,核心研发团队多从事飞行器设计、机械电子、自动控制与仪器仪表等专业,是一支融合了多个学科的综合性研究团队,并在“十三五”期间承担过国家重大工程、自然科学基金、国防预研、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等项目,具有丰富的研究和工程开发经验。
七、公示期限: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递交的异议函及其他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二)具体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三)异议函需加盖单位公章;(四)联系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人)及联系方式。
九、联系方式
9.1.项目组
联系人:王工
电话:029-84767833
9.2.监督投诉电话:029-84765166
地址:西安市临潼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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