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经济开发区环保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灭火无人机保险服务采购投标邀请书
本公司受三明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三明经济开发区环保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灭火无人机保险采购的下述服务进行公开邀请招标采购。
1、采购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分为一个合同包,内容及要求如下:
合同包 |
品目号 |
服务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一 |
1-1 |
三明经济开发区环保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项目-灭火无人机保险服务采购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一年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注: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费用。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2、招标文件的获取:
2.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3月21日至2025年03月28日(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发售时间为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296号2幢3层)
2.3、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使用电子版或到付方式)
注:投标人若未按照上述规定购买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报名无效、报名时间延误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条件;
3.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有效的工商或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其分支机构(三元区内所有符合资质的企业);
3.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交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3.4、投标人在投标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保险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保险许可证扫描件)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或者划分合同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8、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如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书必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无效),出示本人身份证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以上材料若为复印件或者扫描件,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方为有效。
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开展评标工作。本项目采购招标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192060元(含税)。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4日15时00分;递交地点: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296号)一楼会议室。
6、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04月14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296号)一楼会议室。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金额:叁仟伍佰元整。
7.2、投标保证金缴纳采用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以下保证金账户(缴款单据请注明“明建招[2025]8015号”)。
7.3、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名: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三明新泉支行
账号:35001647136050001471
7.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4日12:00前款到账户为准。
8、 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三明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http://www.smgzygcg.com:8000/#/home)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三明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三明市三元区岩前吉口村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865093326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296号咨询公司 ,邮编: 365001
电子邮件: fjmjh@126.com
招标相关事宜联系电话: 0598-7999275/7999278联系人:小赖/张工。
报名相关事宜联系电话:0598-7999078 联系人:林女士。
招标项目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三明经济开发区纪工委
电 话:17759933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