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机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国家发改委批复

日前,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新建浙江丽水机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同意丽水机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5.74亿元。该批复标志着丽水机场已经取得建设所需的合法性审批,即将进入实质性建设实施阶段。

根据批复,丽水机场定位为国内支线机场,飞行区等级指标为4C,新建1条长2800米、宽45米的跑道,2条垂直联络道,8个机位的站坪,12000平方米的航站楼,以及空管、供油等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28.83亿元,其中国家发改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5.74亿元,民航局安排民航发展基金11.3亿元,其余资金由浙江省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安排财政资金各承担50%。

丽水机场项目先后列入《全国民用运输机场布局规划(2025)》《中国民用航空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交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工程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是浙江省“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建设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7年省人民政府将该项目纳入省重大项目前期攻坚计划,丽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为2018年开工建设项目。

2008年底成立丽水机场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2018年4月成立丽水机场工程建设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民航、发改、军方等相关单位的鼎力支持下,先后开展完成了旧机场土地置换、新机场选址、场址优化、预可研审批、可研民航行业审查、可研评估、地质灾害影响评价、压覆矿产资源评价、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节能评估、地质初勘和详勘等基础工作。

目前,正加快推进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评价、总体规划、导航台站选址、航站楼设计方案征集、初步设计、政策处理以及招投标等筹备工作,计划国庆前开工建设。该项目的实施对于推动全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补齐浙西南航空短板、提升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服务功能,对丽水开发生态旅游资源、创建浙江(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军地合作、促进军民融合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是一项惠及全市268万人民群众利益的民生工程。

(来源:丽水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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