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曲阜机场应急救援预案

  目   录   一、基本情况   1、目的、作用   2、适用范围   3、紧急事件分类及等级   二、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3、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4、救援单位职责分工   三、危险目标的确定   四、应急救援体系及演练   五、 紧急事件报告程序及内容   1、报告程序   2、报告内容   六、应急救援原则   七、 新闻发布   附件:济宁曲阜机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联系表   一、 基本情况   1、目的和作用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搜寻救援民用航空器规定》、《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援规则》(国家民航局第90号令)及《民用机场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为及时有效地对机场发生的各种紧急事件做出快速反应,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使机场恢复正常运行,特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济宁曲阜机场及其邻近区域内发生的各种紧急事件。机场及其邻近区域内系指机场围界以内及距机场基准位置点8公里范围内的区域。在规定区域外发生的紧急事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搜寻救援民用航空器规定》执行。   3、紧急事件分类及等级   ① 紧急事件分为航空器紧急事件和非航空器紧急事件。航空器紧急事件包括:航空器失事、航空器空中故障、航空器遭到劫机及爆炸物威胁、航空器相撞及涉及航空器的其它紧急事件等。非航空器紧急事件包括:对机场设施的爆炸威胁、建筑物失火、危险品污染、自然灾害、医学紧急情况及不涉及航空器的其它紧急事件。   ②航空器紧急事件应急救援等级划分为紧急出动、集结待命及原地待命三种,非航空器紧急事件应急救援不分等级。   二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济宁曲阜机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济宁市人民政府、嘉祥县人民政府、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民航局、市网通公司、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空军济宁场站、94354部队等单位领导共同组成。   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制订和修订应急救援预案;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及应急队伍调动;批准预案的启动与终止;确定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接受上级政府的指令和调动;负责保护现场及相关数据;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3、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机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机场航务部。根据机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授权,负责组织实施机场应急救援全面工作。指挥中心总指挥由机场主要负责人担任,对已发生的紧急事件发布指令,调动、指挥和协调各应急救援队伍。机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下设8个组。   ①   空管保障组   由机场航务部负责,市网通公司、空军济宁场站等单位配合。负责机场紧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工作;掌握发生的各类紧急事件,及时上报和下达各类相关信息;准确提供有关气象实况资料;及时恢复和保障通信联络,做好空中飞行保障。   ②   消防灭火组   由机场运行保障部负责,市消防支队、空军济宁场站等单位配合。快速组织实施灭火及人员救助工作。   ③   医疗救援组   由机场客货服务部负责,市卫生局等单位配合。实施医疗、防疫等救援工作。   ④   后勤保障组   由机场办公室负责,市交通局等单位配合。做好旅客的疏散、运输、食宿等方面的安排工作;做好应急救援的后勤保障工作。   ⑤   公安保障组   由机场公安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武警支队等单位配合。负责事故现场的维护、警戒、治安及交通秩序等工作。   ⑥   航空器搬移组   由运行保障部负责,市交通局、空军济宁场站、94354部队等单位配合。负责航空器残骸的搬移工作并做好记录。   ⑦   善后处理组   由机场办公室负责,市民政局等单位配合。负责对遇难人员家属的安抚、抚恤和保险赔偿等善后工作。   ⑧   事故调查组   由机场航务部负责,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消防支队等单位配合。协助国家民航局、民航华东管理局或上级有关单位组成的事故调查组;配合上级进行事故调查,协助对现场进行录像、拍照、收集各种证据等。   4、救援单位职责分工   ① 市民航局   详细、准确、及时地了解情况,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航班号、机型、航空器国籍登记号、机组成员、遇险人员数量、事故性质、当时气象、能见度、已经采取的救援行动;根据情况组织实施救援;适时发布航行通告;协助国家民航局、民航华东管理局或上级有关单位组成的事故调查组。   ② 市公安局   组织警力设置现场安全警戒线,保护现场,维护现场治安秩序;核对死亡人数及死亡人员身份;组织处置爆炸物、危险品;组织人员对遭遇(炸)劫机实施封锁、警戒;组织力量擒拿、追捕和制服歹徒;将(炸)劫机者携带或交运的物品迅速带离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取证,查清歹徒的有关情况;负责对旅客的救助及疏散等工作;迅速准确地处置非法干扰航空器及其它紧急事件。   ③ 市民政局   设立接待机构,负责接待及查询等工作;通知伤亡人员的亲属;清点及处理货物、邮件及行李;交接死亡人员的遗物;负责对遇难人员家属的安抚、抚恤和保险赔偿等善后工作。   ④ 市交通局   负责救援道路的畅通及必要的救援交通运输车辆;疏导交通、维持交通秩序。   ⑤ 市卫生局   组织救援队伍,及时对伤员进行救治;保证救援器械、药品齐全、人员到位;组织伤情分类、现场救治和伤员后送工作;做好现场处置、人员伤亡及后送等情况的记录工作;控制疫情,做好卫生防疫处理。   ⑥ 市网通公司   及时恢复和保障通信联络。   ⑦ 市武警支队   根据救援需要及时派出救援力量。   ⑧ 市消防支队   救助被困遇险人员,防止起火,组织实施灭火工作;保证消防车随时处于待命状态,保证车辆完好。   ⑨ 空军济宁场站   根据军民合用机场航空保障协议,在紧急事件处理过程中,根据救援需要及时派出救援力量,做好飞行保障工作。   ⑩ 94354部队   根据救援需要及时派出救援力量。   三、危险目标的确定   航空器失事、失火、遭遇(炸)劫机事件;航站场区建筑物失火、疫情及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等。   四、应急救援体系及演练   1、应急救援体系:   各单位应明确各自应急救援的力量,以紧急事件发生地单位为首战力量,在协作区内的单位为辅助力量,共同处理紧急事件的发生。   2、各救援单位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紧急救援演练。   五、 紧急事件报告程序及内容   1、报告程序   空管保障组在接到紧急事件信息后,立即向机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组成指挥部赶赴现场实施应急救援指挥工作。机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指挥各参加应急救援单位。   2、报告内容   ① 确定紧急事件的种类及应急救援等级;   ② 事故发生时间;   ③ 各单位集结等待地点及集结时间;   ④ 救援使用的通讯手段及方式;   ⑤ 各单位救援派遣力量;   ⑥ 事件概况及初步分析。   六、应急救援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应急救援工作必须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领导下具体开展工作。   2、自救互助原则:积极组织抢救,迅速组织人员撤离,以防紧急事件进一步扩大。   3、安全救援原则:紧急事件救援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严防救援过程中发生事故。   4、通讯畅通原则:指挥中心设立专线指挥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   七、 新闻发布   1、紧急事件发生后的新闻发布必须经国家民航局批准。   2、其他任何单位和部门无权发表任何有关紧急事件信息。   3、新闻记者必须经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批准后方可进入指定区域,并不得妨碍救援工作的进行。   4、紧急事件解除的指令由机场应急救援小组发布。   5、机场关闭或开放的航行通告由空管保障组负责发布。   附件:

  目   录

  一、基本情况

  1、目的、作用

  2、适用范围

  3、紧急事件分类及等级

  二、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3、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4、救援单位职责分工

  三、危险目标的确定

  四、应急救援体系及演练

  五、 紧急事件报告程序及内容

  1、报告程序

  2、报告内容

  六、应急救援原则

  七、 新闻发布

  附件:济宁曲阜机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联系表

  一、 基本情况

  1、目的和作用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搜寻救援民用航空器规定》、《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援规则》(国家民航局第90号令)及《民用机场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为及时有效地对机场发生的各种紧急事件做出快速反应,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使机场恢复正常运行,特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济宁曲阜机场及其邻近区域内发生的各种紧急事件。机场及其邻近区域内系指机场围界以内及距机场基准位置点8公里范围内的区域。在规定区域外发生的紧急事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搜寻救援民用航空器规定》执行。

  3、紧急事件分类及等级

  ① 紧急事件分为航空器紧急事件和非航空器紧急事件。航空器紧急事件包括:航空器失事、航空器空中故障、航空器遭到劫机及爆炸物威胁、航空器相撞及涉及航空器的其它紧急事件等。非航空器紧急事件包括:对机场设施的爆炸威胁、建筑物失火、危险品污染、自然灾害、医学紧急情况及不涉及航空器的其它紧急事件。

  ②航空器紧急事件应急救援等级划分为紧急出动、集结待命及原地待命三种,非航空器紧急事件应急救援不分等级。

  二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济宁曲阜机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济宁市人民政府、嘉祥县人民政府、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民航局、市网通公司、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空军济宁场站、94354部队等单位领导共同组成。

  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制订和修订应急救援预案;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及应急队伍调动;批准预案的启动与终止;确定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接受上级政府的指令和调动;负责保护现场及相关数据;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3、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机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机场航务部。根据机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授权,负责组织实施机场应急救援全面工作。指挥中心总指挥由机场主要负责人担任,对已发生的紧急事件发布指令,调动、指挥和协调各应急救援队伍。机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下设8个组。

  ①   空管保障组

  由机场航务部负责,市网通公司、空军济宁场站等单位配合。负责机场紧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工作;掌握发生的各类紧急事件,及时上报和下达各类相关信息;准确提供有关气象实况资料;及时恢复和保障通信联络,做好空中飞行保障。

  ②   消防灭火组

  由机场运行保障部负责,市消防支队、空军济宁场站等单位配合。快速组织实施灭火及人员救助工作。

  ③   医疗救援组

  由机场客货服务部负责,市卫生局等单位配合。实施医疗、防疫等救援工作。

  ④   后勤保障组

  由机场办公室负责,市交通局等单位配合。做好旅客的疏散、运输、食宿等方面的安排工作;做好应急救援的后勤保障工作。

  ⑤   公安保障组

  由机场公安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武警支队等单位配合。负责事故现场的维护、警戒、治安及交通秩序等工作。

  ⑥   航空器搬移组

  由运行保障部负责,市交通局、空军济宁场站、94354部队等单位配合。负责航空器残骸的搬移工作并做好记录。

  ⑦   善后处理组

  由机场办公室负责,市民政局等单位配合。负责对遇难人员家属的安抚、抚恤和保险赔偿等善后工作。

  ⑧   事故调查组

  由机场航务部负责,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消防支队等单位配合。协助国家民航局、民航华东管理局或上级有关单位组成的事故调查组;配合上级进行事故调查,协助对现场进行录像、拍照、收集各种证据等。

  4、救援单位职责分工

  ① 市民航局

  详细、准确、及时地了解情况,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航班号、机型、航空器国籍登记号、机组成员、遇险人员数量、事故性质、当时气象、能见度、已经采取的救援行动;根据情况组织实施救援;适时发布航行通告;协助国家民航局、民航华东管理局或上级有关单位组成的事故调查组。

  ② 市公安局

  组织警力设置现场安全警戒线,保护现场,维护现场治安秩序;核对死亡人数及死亡人员身份;组织处置爆炸物、危险品;组织人员对遭遇(炸)劫机实施封锁、警戒;组织力量擒拿、追捕和制服歹徒;将(炸)劫机者携带或交运的物品迅速带离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取证,查清歹徒的有关情况;负责对旅客的救助及疏散等工作;迅速准确地处置非法干扰航空器及其它紧急事件。

  ③ 市民政局

  设立接待机构,负责接待及查询等工作;通知伤亡人员的亲属;清点及处理货物、邮件及行李;交接死亡人员的遗物;负责对遇难人员家属的安抚、抚恤和保险赔偿等善后工作。

  ④ 市交通局

  负责救援道路的畅通及必要的救援交通运输车辆;疏导交通、维持交通秩序。

  ⑤ 市卫生局

  组织救援队伍,及时对伤员进行救治;保证救援器械、药品齐全、人员到位;组织伤情分类、现场救治和伤员后送工作;做好现场处置、人员伤亡及后送等情况的记录工作;控制疫情,做好卫生防疫处理。

  ⑥ 市网通公司

  及时恢复和保障通信联络。

  ⑦ 市武警支队

  根据救援需要及时派出救援力量。

  ⑧ 市消防支队

  救助被困遇险人员,防止起火,组织实施灭火工作;保证消防车随时处于待命状态,保证车辆完好。

  ⑨ 空军济宁场站

  根据军民合用机场航空保障协议,在紧急事件处理过程中,根据救援需要及时派出救援力量,做好飞行保障工作。

  ⑩ 94354部队

  根据救援需要及时派出救援力量。

  三、危险目标的确定

  航空器失事、失火、遭遇(炸)劫机事件;航站场区建筑物失火、疫情及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等。

  四、应急救援体系及演练

  1、应急救援体系:

  各单位应明确各自应急救援的力量,以紧急事件发生地单位为首战力量,在协作区内的单位为辅助力量,共同处理紧急事件的发生。

  2、各救援单位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紧急救援演练。

  五、 紧急事件报告程序及内容

  1、报告程序

  空管保障组在接到紧急事件信息后,立即向机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组成指挥部赶赴现场实施应急救援指挥工作。机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指挥各参加应急救援单位。

  2、报告内容

  ① 确定紧急事件的种类及应急救援等级;

  ② 事故发生时间;

  ③ 各单位集结等待地点及集结时间;

  ④ 救援使用的通讯手段及方式;

  ⑤ 各单位救援派遣力量;

  ⑥ 事件概况及初步分析。

  六、应急救援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应急救援工作必须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领导下具体开展工作。

  2、自救互助原则:积极组织抢救,迅速组织人员撤离,以防紧急事件进一步扩大。

  3、安全救援原则:紧急事件救援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严防救援过程中发生事故。

  4、通讯畅通原则:指挥中心设立专线指挥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

  七、 新闻发布

  1、紧急事件发生后的新闻发布必须经国家民航局批准。

  2、其他任何单位和部门无权发表任何有关紧急事件信息。

  3、新闻记者必须经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批准后方可进入指定区域,并不得妨碍救援工作的进行。

  4、紧急事件解除的指令由机场应急救援小组发布。

  5、机场关闭或开放的航行通告由空管保障组负责发布。

  附件:

济宁曲阜机场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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