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公务航空公司经营许可证信息变更

2016年6月1日经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许可同意,东方公务航空服务有限公司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信息调整如下(变更或换证):

许可证编号:民航通企字第117号;

企业名称:东方公务航空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青浦区青湖路1023号7层A区716室;

基地机场:上海虹桥国际机场;

企业类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孙有文;

有效期限:自2014年8月17日至2016年12月9日;

经营范围:医疗救护、公务飞行、私用和商用飞行驾驶执照培训、航空器代管业务、出租飞行、通用航空包机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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