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霞
中国航协通航分会秘书长
进入5月以来,促进通用航空发展的各项利好政策频发,从5月4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到5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突出问题导向,提出重点任务,这是自上世纪末至今近20年来最系统、最有力度、最具针对性、最可落地的国策,是今后一段时期中国通用航空发展的行动指南。
通用航空兼具生产工具和消费服务特征,在国家经济建设和交通运输中占有重要地位,它是国家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民用航空立体网络的毛细血管。《意见》涉及了通用航空在工业、农业、交通、商业等各领域的应用,充分肯定短途运输和商务航空是对多样化交通工具的有效补充。在通用航空发达的国家,高效灵活的商务航空为其经济发展带来数以万计的经济效益,是社会商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
此外,通用航空飞行服务的主要功能之一是“公益或准公益类”服务。它与国际民生有关,如抢险救灾、应急救援、医疗救护、农林防病虫防火等,是政府提升民众福利,稳定社会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安全的重要服务力量之一,政府应该研究制定公共服务购买机制,建立航空医疗救援保险体系,使之成为稳定的市场需求。
做好通用航空机场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是《意见》的主要内容之一,是推进市场发展,系统解决多年来困扰通用航空飞行“落不下”问题的有力措施。通用航空机场建设审批程序和验收标准历来是讨论最激烈、遇到问题最多的环节,《意见》对建设项目的申报、审核程序给予了明确的规定,今后可能减少了许多不必要的盖章部门和程序。但是,因为通用航空机场类别是有不同的,不能一概而论,规划要有侧重,审批要分类别分层级对待。同时还要对建设完成后的验收程序和标准进行具体规定和完善。
《意见》提出了机场建设目标,并非意味着就要新建这么多机场,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将不繁忙支线机场和闲置军用机场的资源盘活用好,避免重复投资,浪费资金和资源。同时还要注意机场建设要避免贪大求全。通用航空机场大多数应该是中小型机场,建设规模应该在千万人民币或更少为宜。通用航空机场建设,不能不分情况、不切实际、一哄而上,一定要冷静对待,科学投资。
目前,我国通用航空不论是体量、技术自主领先还是市场成熟度等方面都与世界通用航空发达国家存在非常大的差距。由于整体尚未形成良性的市场运营环境,通用航空运营企业大部分属于投入阶段,抗风险能力较差,正在盈利和良好运行的企业极少。培养有国家竞争力的企业,从长远看应该在研发和制造领域下工夫,要通过自主创新、合作或并购等多种形式在该领域闯出一条新路,真正与世界先进企业竞争。从当前促进产业快速发展的角度看,通用航空运营是产业链的牵引,应该重点培育能够为产业发展创造市场空间的通用航空运营企业,主要是引导和扶持企业探索一条可持续发展的运营模式。要培育有世界竞争力的通航企业,还需要很长的时间。(文字:王霞
文章转自:今日民航IFL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