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龙航空温馨提示:国内客票电子行程单时代来临,2025年10月1日起实施

关于长龙航空国内客票全面启用电子行程单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各位旅客:

为响应国家税务改革要求,提升服务效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2024年第9号)的相关规定,乘机日期在2025年10月1日(含)之后的国内客票将停止打印纸质行程单,全面启用电子行程单。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执行时间

1. 乘机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含)之前的国内客票,您仍可选择开具纸质行程单或电子行程单,但二者之间不可重复开具。取得的纸质行程单仍可报销入账

2. 乘机日期在2025年10月1日(含)之后的国内客票,您仅可申请开具电子行程单。

二、获取方式

通过长龙航空官网、APP、微信小程序、OTA旗舰店等直销渠道购票的旅客,您可在行程结束后的180天内,通过以下途径开具电子行程单:

1. 长龙航空官网-服务大厅-抵达服务-报销凭证-电子发票(电子行程单);

2. 长龙航空APP/微信小程序-服务-售后服务-报销凭证-电子发票(电子行程单);

3. 拨打长龙航空客服热线956199开具。

在销售代理渠道购票的旅客可联系原购买渠道开具。

三、行程单样例

纸质行程单票样

电子行程单票样

四、注意事项

1. 国际及港澳台地区客票暂不支持开具电子行程单。

2. 电子行程单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属于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与纸质行程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作为报销、入账及税务抵扣凭证。

3. 电子行程单不支持开具退票费、行李、升舱等附加服务费用,如需报销附加服务费用,请另行申请相应项目的电子发票。

4. 验真方式:

①电子行程单下载成功后,您可凭借电子行程单上所标示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价税合计,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验真。

②您还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办&查-发票管理-我的票夹对电子行程单进行查询、下载等。

③如所在单位需要验真,财务人员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进行电子行程单的查询、查验、下载、打印和用途确认等。

感谢您对长龙航空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持续为您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浙江长龙航空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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