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飞行员告中国联合航空公司 赔钱不合理

  飞行员魏先生辞职时,遭遇老东家中国联合航空公司(简称联航)索要153万培训费。魏先生认为联航要求不符《劳动法》规定,因此将联航告上法庭,要求不支付解约费用。

  飞行员魏先生辞职时,遭遇老东家中国联合航空公司(简称联航)索要153万培训费。魏先生认为联航要求不符《劳动法》规定,因此将联航告上法庭,要求不支付解约费用。

  今天上午,丰台法院开审此案。原、被告双方就培训费应不应该赔付,由谁来赔付进行了激烈辩论。

  魏先生称,2006年8月,他在联航担任飞行员工作。2012年1月,他向联航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联航提起劳动仲裁,仲裁裁定他向联航支付培训费153万元。

  魏先生说,其入职后双方没有签订任何培训协议,且被告仅对他进行了一些模拟机复训。

  魏先生认为,此训练属于飞行执勤期的一部分,是需要支付劳动报酬的工作任务。为此,他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双方的劳动关系于2012年2月解除,同时要求法院判令不向被告支付培训费153万余元。

  联航认为,单位招收魏先生后,曾多次送其至其他航空公司进行过渡训练,共投入了153万余元的培训成本,而原告无正当理由提出辞职,给单位造成了巨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据悉,此前,魏先生曾向丰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过仲裁,丰台区劳动仲裁委在今年4月22日作出裁决,裁定魏先生给付联航培训费153万余元。

  魏先生代理人、北京航空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张起淮介绍,魏先生没有和航空公司签订培训协议,没有约定服务期,无法计算培训费如何补偿,由飞行员本人拿出153万明显不合理。

  今天上午,该案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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