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泽源吸氧出庭 深航窝案庭审告终择日宣判

  6月5日,在北京第二中级法院的法庭上,患高血压的李泽源插着氧气管,为自己做最后的申辩。当晚八时许,曾三次开庭的深航案庭审告终。

6月5日,在北京第二中级法院的法庭上,患高血压的李泽源插着氧气管,为自己做最后的申辩。当晚八时许,曾三次开庭的深航案庭审告终。

李泽源等6名原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深航)的高管因涉嫌挪用资金罪,涉案金额逾20亿元,陆续于4月、5月和6月出庭受审。

深航收购旧事

李泽源,曾用名李宜时,辽宁兴城人。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曾担任38军汽车应急干部。在他以往的人生中,曾三次入狱。1979年,23岁的李泽源因销赃罪被处有期徒刑2年。1988年因诈骗罪被处有期徒刑3年。1994年又因伪造证件、诈骗和走私罪,被中国人民解放军总直属队军事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服刑9年之后,2003年1月李泽源被准假释。

被假释后,李泽源得知广东发展银行欲转让65%的深航股权。拥有深厚政治资源,善于“跑关系”的李泽源在2005年3月匆匆成立了项目公司深圳市汇润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汇润公司)。汇润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由李宜时(即李泽源)、赵丽、秦畹江、宋祖玉四名自然人股东发起,其中李泽源个人持股89%。后三者只持干股,在此后的一系列运作中并未现身。曾参与李泽源收购的人士指,李仅借用这些人士的名声为自己收购打点关系。(相关报道参见财新《新世纪》周刊2010年第12期封面报道“最坏的私有化)

在收购深航时,假释期未满的犯人李泽源认为由其自身不便出面,将所持汇润公司股份委托给其老朋友赵祥代持,

当时已67岁的赵祥,是李泽源的东北老乡,曾任辽宁省锦州市市长,1989年出任辽宁省葫芦岛市市长。赵祥与李泽源共住辽宁省兴城县的大杂院,小时候就交往,两家关系熟络。

李泽源供述,从上海、北京找人向广东省政府的领导“打招呼”后,汇润公司联手来自哈尔滨的亿阳集团,借用后者资质,以27.2亿元的“天价”竞买下广东发展银行持有的深航65%股权,获得深航控股权。随后,亿阳退出,汇润公司成为深航第一大股东。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占25%,深圳市政府国资委境外的全程物流公司占10%。赵祥出任深航的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

竞拍协议约定,拍得之日起5日内付27.2亿元 30%,即8.16亿元;60个工作日内须付至总额的80%,即21.76亿元;付足80%的收购额后方可变更股权。剩下的在90个工作日内付齐。

据李泽源供述,收购深航的大部分资金来源于原新华人寿前董事长关国亮。

汇润公司入主深航后才几个月,关国亮因自身经济问题被调查,托人催李泽源还钱。李泽源出于自保,选择“跑路”。催债人驻扎深航的财务办公室,甚至去原深航董事长赵祥的家里守着。汇润公司深陷债务危机。

2007年11月,关国亮涉嫌犯罪被羁押。2012年3月被以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据李泽源供述,其与赵祥因经济利益反目,彼此结怨,并深感自己对深航失去控制。2008年,假释期满之后,李让赵祥归还代持的汇润股份,并让其卸下深航董事长一职,由李泽源之子李默出任。

被清理出局的赵祥遂开始举报李泽源及其他深航高管。2009年11月起,李泽源等人陆续被侦查并羁押。

但是,举报者赵祥也身陷牢狱之虞,成为被告之一。此外,还有原深航总经理、董事李昆,原深航董事、监事会主席徐海伟,原深航董事、西北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文彪,原深航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谢云双。

检方指控,李泽源等6名被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的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应当以挪用资金罪追究刑责。

七笔争议交易

“我没有钱,就是傻大胆。”李泽源曾如此供述,收购深航时,刚从监狱被假释出来不久,就是想证明,他也能做大事。他是真的想把深航经营好。

依托资金雄厚的关国亮,李泽源空手收购深航。可是,此后,他一直陷于狼狈还债的境地。据参与辩护的律师称,检方在法庭上说,被告挪用资金的动机就是为了归还当初收购深航的钱。

关于挪用资金罪,检方指控了七项犯罪事实。

2005年12月,李泽源、赵祥和徐海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了深航收购大成饭店项目的资金6亿元,用于东方集团财务公司及李泽源个人控制的汇润公司偿还债务。上述资金案发前尚未归还。

2006年4月2日,李泽源、赵祥、徐海伟挪用深航投资重庆“骏逸.第一江岸”房地产项目的资金人民币3亿元,用于汇润公司偿还债务。2009年9月,汇润公司已归还深航1.5亿元。

2006年6月至7月,李泽源、赵祥、李昆、刘文彪和谢云双挪用深航预付租赁飞机的资金10.2亿元,用于汇润公司和刘文彪个人控制的西部租赁公司偿还债务。2008年11月,该笔款项归还深航。

2006年9月,李泽源挪用深航收购广州空港酒店项目的资金6000万元,用于汇润公司偿还债务。后来,该笔款项归还深航。

2006年11月,李泽源挪用深航预付广州基地基建工程的资金3000万元,用于汇润公司偿还债务。2009年8月,该笔款项归还深航。

2007年1月,李泽源挪用深航预付配餐楼工程的资金500万元,用于汇润公司支付咨询费。2009年8月,汇润归还此款项。

2007年7月,李泽源挪用深航资金1500万元,用于汇润公司偿还债务。2009年8月,已经归还深航1000万元。

对前述指控,除了赵祥认罪之外,其他被告的律师均作了无罪辩护。他们的核心意见就是,被指控的交易,都是真实的、客观发生的,并且有相应的董事会记录、决议和项目考察报告来证明。

据我国《刑法》,所谓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

该罪名的构成要件是,犯罪主体是自然人,即个人的行为,而非单位的行为;其挪用目的是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或者在挪用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情况下进行营利或非法活动,;挪用的对象是本单位的资金。

第三被告李昆的辩护律师王久川认为,本案所有被告的行为都不符合挪用资金罪的三个特征。第一,被指控的交易不是个人行为,而是多个公司行为,所有资金的流转都是汇润公司、深航公司或者西北租赁等公司的决策;第二,资金并非归被告个人使用。涉案的汇润公司并非李泽源个人的,是有多名股东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三,被告所在单位是深航,但是,他们并非挪用深航的钱。

以第三项指控为例,深航预付飞机租赁款给西北租赁公司,这笔钱已经不属于深航了,而是西北租赁公司。西北租赁公司借钱给汇润公司,它们之间的企业拆借,和深航没有关系。

王久川认为,被指控的交易都通过了董事会决议,目前检方没有证据能证明这些决议是无效的。

另一被告徐海伟曾是深航的法律顾问,并任监事会主席,他在法庭上称自己被刑讯逼供,在侦查阶段屡次被剥光衣服羞辱。在巨大的精神痛苦下,他迫不得已做了有罪供述。他已经向法庭申请非法证据排除,认为警方所获的口供是非法的,前后矛盾。他认为自己是无罪的。

徐海伟的辩护律师张燕生认为,被指控的交易之一,深航投资重庆“俊逸.第一江岸”房地产项目是真实的。该项目的一切环节都有董事签字,并且遵循章程,达到有效的票数。签字的过程是自愿的,没有人强迫。深航收购大成饭店的项目也是真实的,为此深航还成立了项目组,并且去韩国考察,形成报告,开了会议,拿出装修方案。

张燕生称,徐海伟曾是深圳知名的并购律师,从2005年12月至2008年11月担任深航的法律顾问,每年收费10万。但是,深航拖至2009年才付足顾问费。“如果说李泽源犯罪,深航连律师费都没付清,徐海伟和他们共同犯罪的动机在哪里?”

6月5日晚上八时许,李泽源作最后陈述,说侦查人员用他妻子的视频进行恐吓和威胁,他不得不违心作认罪供述。

此次庭审结束后,法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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