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控股为旗下长安航空提供担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安航空”)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8,000万元人民币和6,000万美元,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或“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2.10亿元(含本次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由长安航空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年12月10日,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陕西分行”)签署《抵押合同》(以下合称“担保合同”),以公司所有的1架B787-9飞机模拟机和1台CFM56-7B24发动机为长安航空与国开行陕西分行《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非循环)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向国开行陕西分行提供抵押担保。

就本次担保事项,长安航空于2019年12月10日向公司出具《反担保函》,对于公司本次担保事宜,长安航空承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反担保,有效期至本次签署的担保合同担保责任解除之日。

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2019年5月21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控股子公司互保额度的报告,公司与控股子公司2019年互保额度为350亿元(本互保额度包括现有互保、原有互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及新增互保),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互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手续,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此次互保授权期限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与控股子公司2019年互保额度的公告》(编号:临2019-037)。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㈠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西安咸阳国际机场长安航空营运基地

㈡法定代表人:马超

㈢注册资本:405,151.62万元人民币

㈣经营范围:国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航空公司间的代理业务;与航空运输业务有关的服务业务;航空器维修;航空配餐业;旅游业;自有房地产经营;投资与投资管理;日用百货、五金交电、纺织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文化用品、工艺美术品、化工原料、金属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的购销(均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飞机及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形象策划;展览展示服务;商务咨询;机上免税品;机上商品零售业务;保险兼业代理服务;电子商务;酒店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㈤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长安航空经审计总资产为1,170,990.1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689,707.25万元人民币;2018年经审计营业收入163,355.68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0,600.30万元人民币。

截至2019年9月30日,长安航空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196,423.58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699,025.23万元人民币;2019年1-9月未经审计营业收入152,494.1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6,293.85万元人民币。

㈥股东及股权结构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8,000万元人民币和6,000万美元。

2.担保事项:担保长安航空与国开行陕西分行借款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

3.担保方式:以公司所有的一台B787-9飞机模拟机和1台CFM56-7B24发动机作为抵押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长安航空作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其营业收入和盈利是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风险承担能力。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重要决策及日常经营均在公司的控制下,可提前预见并有效防范重大风险。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列支经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2019年与子公司互保额度,形式规范有效,且公司本次对长安航空的担保有利于长安航空充实运营资金,促进长安航空主营业务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99.9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3.63%,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184.60亿元(含本次公告担保金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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