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民航总局党委关于发展通用航空若干问题的决定

  各管理局、企事业单位,总局机关各部门:  通用航空是民用航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更好地适应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解决通用航空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促进通用航空的发展,中共民航总局党委特作如下决定。

  各管理局、企事业单位,总局机关各部门:

  通用航空是民用航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更好地适应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解决通用航空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促进通用航空的发展,中共民航总局党委特作如下决定。

  一、提高认识,认清形势,积极发展通用航空

  1充分认识通用航空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通用航空直接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是实现工业、农业、科学技术和国防建设四个现代化不可缺少的重要技术手段。它具有机动灵活、快速高效等特点,在抢险救灾、测绘制图、资源勘探、增产粮棉、保护森林、绿化荒山、治理沙漠等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发挥了地面机械和人工作业不可替代的作用,社会效益十分显著。

  2认清通用航空发展的形势和机遇。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集约经营型农业的兴起,林业、牧业、渔业现代化生产程度的提高,国土资源综合开发的扩展,环境和生态保护工作的进一步加强,文化、教育、体育、卫生事业的发展及旅游观光市场的拓展,各类通用航空需求日益增多,为通用航空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3正视通用航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当前通用航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对通用航空发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整体实力和作业量下降,供求矛盾突出;制约飞行作业的因素增多,保证环境恶化;体制不顺,经营机制不活,组织形式不适应,企业经营管理粗放,效益低下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通用航空的发展。各级领导要本着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负责,对通用航空发展负责的态度,正确地对待和认真解决这些问题。

  4明确发展通用航空的目标和任务。“九五”期间,要遏制通用航空规模不断萎缩、作业量逐年减少的状况,使通用航空运行机制逐步实现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到2000年全行业通用航空年作业飞行量达到60000小时以上,飞机、直升机拥有量达到400架以上,基本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并为2000年以后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为实现这一目标,必须认真贯彻民航工作“三句话、八个字,一严两抓”的总体要求,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原则,继续深化体制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坚持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保持和发展通用航空骨干力量,充分发挥各方兴办通用航空的积极性,鼓励引进外资,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提高通用航空作业能力;加强行业管理,切实保证飞行安全,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努力提高通用航空的服务质量、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保持和发展通用航空骨干队伍,鼓励和支持各方兴办通用航空

  5贯彻通用航空与航空运输逐步分离、推向市场的原则。各直属航空运输企业中的通用航空,应在二至三年内从航空运输中分离出来,理顺关系,实行独立核算,逐步推向市场。可采用成立通用航空子公司、分公司,或与部门、地方合资、合作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等分离形式。各直属航空运输企业对分离出的通用航空企业要在人、财、物等方面继续给予扶持。中国通用航空公司也要按照上述原则进行改革,保持一支精干的通用航空队伍。

  6保持和发展通用航空骨干队伍。为保证完成国家指令性抢险救灾和重大通用航空任务,必须以直属通用航空企业为主体,建立一支通用航空骨干队伍。在东北、西北、华北和中南地区,分别以北方航空公司的通用航空单位、西北航空公司甘肃分公司、中国通用航空公司、国际航空公司内蒙分公司和南方航空公司珠海直升机公司为基础,组建或改建通用航空公司;连同华东、新疆地区的东华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和新疆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形成我国通用航空的骨干队伍,其通用航空飞机和直升机的总拥有量要保持在150架以上。

  7鼓励和支持各方依法兴办通用航空。积极支持农业、林业、测绘、地矿等部门自办自用通用航空,或开办通用航空企业,以满足本部门的需要。鼓励航空工业部门根据自身条件开办通用航空企业。支持国家体委系统的航空运动学校、滑翔学校等事业单位从事通用航空作业和开办通用航空企业。在有条件的地区,支持国有、集体企业开办通用航空企业。通过各方兴办通用航空,逐步建立多种形式、分散的、适应市场不同需求的通用航空企业结构。

  三、深化改革,转换机制,搞活通用航空企业

  8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实行简政放权。认真贯彻中央对国有企业抓大放小的原则,充分落实通用航空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使之逐步成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有下属通用航空企业或分支机构的航空运输企业,要根据企业内部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原则,下放经营管理权限。

  9强化企业经营管理,努力实现两个转变。通用航空企业必须面向通用航空市场,明确经营方向,制定科学的经营策略和计划,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健全企业的各项运行和管理规章,推进企业的规范化基础管理。尽早实现通用航空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促使其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10、精简企业的组织机构,提高运行效率和质量。根据精干、高效的原则,精简企业的组织机构,精干主业人员,实行一专多能,简化管理层次,建立高效的企业生产运营体系。为此通用航空企业的飞机与机组的比例应不小于1:1.5,飞机与全员人数的比例应不大于1:5-8。

  11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的改革,建立企业内部全员竞争的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的聘任、考核和奖惩机制,进一步完善考核上岗、持证上岗制度。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优化劳动组合。结合企业的方针目标管理和经济责任制,推进不同形式分配制度的改革,奖勤罚懒。

  12支持通用航空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鼓励企业间的联合和兼并。支持企业吸收各方投资,组建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企业的改革、改组、改造,促进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有条件的通用航空企业可吸收境外资金和技术,建立中外合资、合作通用航空企业。支持有条件的通用航空企业参与国际通用航空市场竞争。鼓励经营管理搞得好的通用航空企业对其他企业进行多种形式的联合和兼并,实行优胜劣汰。

  13鼓励通用航空企业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允许具备条件的通用航空企业从事空中游览业务。通用航空企业要努力拓宽通用航空经营领域,改变通用航空飞机、直升机利用率低下的状况。要以通用航空为主业,开发相应的辅助性经营项目,实行跨行业的合作和经营。

  具备条件的通用航空企业按航空运输类的审批条件和程序,经批准后方可使用通用航空飞机和直升机从事临时性短途客货邮业务。

  四、继续采取扶持政策,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14逐步放开通用航空收费价格。民航总局制定通用航空收费指导价,通用航空企业据此与用户协商收费价格,签订合同予以确认。收费的办法可按作业飞行小时计算,也可按作业面积计算。

  15建立民航通用航空专项资金。此项资金主要用于保持和发展民航通用航空骨干企业,适应国家抢险救灾和重大社会效益的通用航空任务的需要。部门、地方通用航空企业执行民航总局指令性的抢险救灾任务时,亦给予适当补贴。

  16促进通用航空科学和技术的进步。各通用航空企业和科研单位要认真贯彻《关于加速民航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结合实际,在保证飞行安全、提高作业质量和效率、提高企业效益等方面,抓好新项目、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工作,进一步促进已有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17改善通用航空的劳动条件,逐步提高职工生活待遇。通用航空企业在生产发展和经济效益提高的前提下,应逐步改善通用航空的劳动条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适当提高劳保补贴标准。依据企业的承受能力,逐步提高职工的生活待遇,保持通用航空人员的稳定。

  18拓宽通用航空飞行人员的来源和培训渠道。除按现行渠道从民航飞行学院有计划地培训通用航空飞行人员外,通用航空企业可向社会定向招收、定向培养专门从事通用航空的飞行员。飞行学院可举办专科班,在简化课程和缩短学时上做出安排,以适应通用航空飞行的特殊要求。通用航空企业也可有条件地吸收一部分部队退役或航空运动学校、航空俱乐部、滑翔学校的可用飞行员。具备条件的通用航空企业经民航总局批准后,可自招自培或有偿代培通用航空飞行人员。

  19做好通用航空飞行保障工作。各机场和空管、油料等保障部门,要树立为通用航空飞行服务的思想,积极保证通用航空飞行作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收通用航空飞机和直升机,不得对通用航空飞行设卡刁难,不得对通用航空飞行乱收费;违者,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如确有困难不能保证通用航空飞行,必须报经地区管理局批准。

  五、加强和完善通用航空的行业管理,保证通用航空健康发展

  20切实加强通用航空飞行的安全工作。通用航空企业和有关单位必须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保证飞行安全放在首位。要针对通用航空飞行点多分散、低空作业、季节性强等特点,加强组织领导,制订确保飞行安全的措施。认真做好飞行、签派、空管、油料、机务和作业技术等项工作,把保证飞行安全的关口前移。

  2l对通用航空企业实行分类审批和管理。通用航空企业按其机型、设施、技术条件和管理水平等整体素质,划分为甲、乙、丙三种类型。实行乙、丙类通用航空企业由地区管理局审批,甲类通用航空企业由地区管理局初审、民航总局终审的审批制度。

  依照第l3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临时性短途客货邮业务的企业,按甲类通用航空企业的审批权限、以运输企业的标准进行审批。

  22制定适合通用航空特点的管理程序和制度。民航总局有关部门要遵循通用航空自身的发展规律,建立和完善切合实际的飞行标准、签派、空管、航空器适航、机场管理、安全保卫和购租飞机等规章,在确保飞行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地为通用航空的发展提供方便。

  23民航总局机关各业务部门都要关心和支持通用航空的发展。应按本部门职责,切实加强行业管理,改进作风,做好规划、协调、监督、服务工作。要进一步发挥民航协会通用航空委员会联系政府与企业的纽带和桥梁作用。

  24强化地区管理局通用航空行业管理的职能,加大管理力度。各地区管理局要对本地区通用航空的发展切实负责,做好规划,合理布局,加强本地区通用航空的企业审批、组织协调、市场管理、质量监督、综合评价、信息统计等管理和服务工作。为落实上述职能,各地区管理局要设立精干的通用航空处(编制2至4人,内部调剂解决)。

  25切实加强领导和思想政治工作。民航各级党政领导要树立大民航意识,把保证通用航空的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通用航空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结合通用航空飞行的特点,做好飞行四个阶段的思想政治工作。继续发扬艰苦创业的光荣传统,提倡奉献精神,培养出一支有理想、有文化、有纪律、有道德的职工队伍,全面推进企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中国共产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委员会

  一九九六年一月三十一日

  (此件发至航站)

  主题词:印发通用航空决定通知

  抄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有关部委,总参谋部、空军、海军、总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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