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杨萍)为进一步保障携带便携式氧气浓缩器(POC)旅客的出行安全与顺畅,规范设备全流程携带及使用标准,近日,新疆机场集团旅客服务热线0991-96556科普便携式氧气浓缩器(POC)携带与使用专项温馨提示,为特殊旅客出行提供清晰、详实的操作指引。
提示首先明确了设备的界定范围与携带禁忌:通过分子筛技术分离氧气、氧浓度≥90±3%、无压力存储部件且不自主产氧的POC,经所乘航空公司批准后,可携带进入客舱;医用高压氧气瓶、液氧装置等属于航空危险品的供氧设备,严禁旅客随身携带或办理托运。
在核心携带要求上,提示作出详细规定:旅客需确认POC型号已获得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官方认证;全程需要使用该设备的旅客,须提供乘机前10天内由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适宜乘机医疗证明,境外出具的证明需有医生签名确认。设备自带电池及备用电池的总续航能力,需满足“航班全程+3小时”的使用需求;备用电池需单独进行绝缘包装,且禁止托运;锂离子电池能量需符合民航相关标准,其100-160Wh的电池需提前向航空公司报备。同时,POC可作为手提行李登机,不计入普通手提行李限额。
申请与乘机流程方面,旅客需在航班起飞前48小时,通过所乘航空公司官网、官方APP、客服热线或直属售票处,提交《特殊旅客乘机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乘机时需至少提前2小时抵达机场指定值机柜台,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完成设备核查与材料核验;机场与航空公司将优先为旅客安排靠窗座位,严禁将旅客安排在应急出口座位及其他影响通道通行的区域。
针对机上使用环节,提示强调了严格的使用规范:POC仅可在飞机巡航阶段开启使用,滑行、起飞、降落等关键飞行阶段需关闭设备;当客舱发生释压(高度超8000-10000英尺)时,需立即佩戴机上备用氧气面罩,停止使用POC。机上使用以设备自带电池供电为主,航空公司不承诺提供机上充电服务,旅客需在登机前确保电池满电。此外,机组成员仅提供必要的安全引导,不负责设备操作、维护及医疗服务,无自主操作能力的旅客需有成年监护人全程陪同。
提示还特别提醒,旅客提交申请后需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航空公司将在工作时间内4小时反馈审核结果;若变更航班或出行日期,原申请自动失效,需重新提交。旅客若对设备认证、材料准备等事项有疑问,可提前咨询所乘航空公司客服。
此次温馨提示的科普宣贯,是机场践行“真情服务”理念的生动实践,通过细化服务举措、明确出行规范,为特殊旅客带来更贴心的出行保障,让每一段旅途都温暖相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