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坐飞机的人或许听过这样一个说法:飞机上的机长,有权“逮捕”闹事的乘客,这并不是空穴来风的传言,而是真实存在的特殊权限,只不过这份“逮捕权”,和我们日常理解的司法逮捕有着本质区别,背后是为了守护万米高空安全的严谨规则。
首先要明确的是,机长并没有法律意义上的逮捕权,真正的逮捕只能由公安、检察等司法执法机关执行,机长拥有的其实是航空器内的管束与留置权,只是这种限制违规乘客人身自由的效果,和临时逮捕十分相似,才被大家通俗称作机长逮捕权。飞机是万米高空封闭且独立的空间,一旦出现违法闹事行为,地面警方无法第一时间介入,必须赋予机长绝对的处置权,才能及时制止危险,保障全机人员的生命安全。
这份权力并非航空公司自行规定,而是有明确的法律支撑。从国际层面来看,1963年的《东京公约》作为全球民航安全的核心公约,早已明确规定,机长若有合理理由判断机上人员存在犯罪行为或危及飞行安全的举动,可对其采取合理的管束措施,直至将人移交地面执法部门,这一规则被全球绝大多数国家认可。而在我国,《民用航空法》也清晰写明,飞行途中,针对破坏航空器、扰乱客舱秩序、危害飞行安全的行为,机长有权采取必要的管束措施,机上所有人都必须服从机长发布的安全命令。
机长不会随意动用这份权力,只有当乘客出现严重威胁航班安全和客舱秩序的行为时,才会出手处置。比如企图闯入驾驶舱、擅自触碰应急舱门、携带违禁危险品这类直接危害飞行安全的行为,或是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辱骂殴打机组人员、性骚扰他人等扰乱客舱秩序的行为,还有违规吸烟、破坏机上设备等违规行为,机长都会果断采取措施。具体处置时,机组会先进行口头警告劝阻,若乘客拒不配合,机长便会下令,由航空安全员协助,用航空专用约束装备将其限制在座位上,全程固定好现场证据,等航班落地或备降后,第一时间将违规乘客和证据一并移交机场公安,由警方依法追究其罚款、拘留甚至刑事责任。
当然,机长的这份权力并非没有边界,所有管束措施都必须以制止危险、保障安全为前提,不能过度使用暴力,且权力仅在飞机飞行期间有效,一旦落地移交警方,这份临时处置权便会立即终止。说到底,机长的“逮捕权”从来不是特权,而是作为航班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是守护万米高空安全的一道重要防线。作为乘客,乘机时遵守航空规定、服从机组管理,才是对自己和他人安全最基本的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