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旅客孙先生因与朋友分头订票,同一身份证、同一航班意外重复购票,直至机场柜台办理值机时才发现问题。其所购天津航空客票总价289元,航司仅退还90元机建燃油费,199元票价则不予退款。


据孙先生介绍,出行前他自行下单购买机票,同行朋友也同步订购包含他在内的多人机票,双方未提前沟通,造成同航班重复出票。购票全过程系统未弹出任何重复购票提醒,也未像铁路12306系统一样拦截重复订单。直至抵达机场办理值机,柜台工作人员告知其名下存在两张同航班客票,孙先生才知晓已多买一张机票。
事发后,孙先生向天津航空申请退掉多余客票。该客票为特价票,票面价199元,机建燃油合计90元。航司最终仅同意退还税费部分,199元票价不予退还。
天津航空对此作出回应:民航场景下存在旅客重复购票用于占座放置行李等需求,系统允许同一旅客购买同航班多张客票。根据该司重复购票专项规则,旅客若需免费退除多余客票,须在航班起飞前24小时(含)之前提交申请;孙先生系临到机场才发现重复购票,已超出免费退票时限,需按照特价票自愿退票规则执行,特价票票价不可退,仅退还机建燃油税费。

孙先生就此向民航服务监督热线12326发起投诉,航司方面拒绝调解。最终12326终止调解,建议投诉人依法通过其它合法方式进行维权。
孙先生认为,航司后台能够查询到同一身份信息的同航班多张订单,购票阶段却不设置提醒与拦截,存在系统漏洞。该客票对应的第二张机票自始至终未享受任何航空运输服务,航司全额扣留票价属于不合理条款,与铁路系统重复购票拦截机制形成鲜明反差。
记者了解到,民航相关规定明确,客票退票分为自愿退票与非自愿退票。航班取消、航司原因导致延误等非自愿情形,航司应全额退款;而旅客个人原因发起的自愿退票,退款标准按照购票时公示的对应运价规则执行。不少特价促销客票票面标注 “票价不可退,仅可退还机建燃油税费”,这也是民航行业内较为常见的运价设置。与铁路系统不同,目前民航法规并未强制要求航司拦截同一身份证同航班重复出票。


